• 您好,欢迎来到鄂托克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您的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目录 > 苏木乡镇 > 阿尔巴斯苏木

阿尔巴斯苏木人民政府关于呈报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推进 “打非治违”和

索 引 号: 000014349/ 分  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阿尔巴斯苏木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2014年08月24日
名  称: 阿尔巴斯苏木人民政府关于呈报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推进 “打非治违”和
文  号: 阿政字〔2015〕47号 主 题 词:安全生产大检查

阿尔巴斯苏木人民政府关于呈报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推进 “打非治违”和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报告

 

旗安委会:

      现将《阿尔巴斯苏木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推进 “打

   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随文呈报,请审阅。

 

 

 

阿尔巴斯苏木人民政府

                         2015年8月24

 

阿尔巴斯苏木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深入推进 “打非治违”和专项

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和自治区王君书记、巴特尔主席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和指示精神,按照国家、内蒙古自治区和鄂尔多斯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以及《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推进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鄂府办发电[2015]21号)要求,阿尔巴斯苏木人民政府决定在20158201231期间在全苏木范围内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推进“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工作。为确保相关工作有序推进,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鄂尔多斯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安排部署,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强化源头治理,严格执法、彻查隐患、为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大阅兵活动和我苏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检查范围

    全苏木所有地区、行业领域、企事单位和生产经营人员密集场所。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突出油气管道、交通运输、消防、建筑施工、民爆物品等重点行业领域;重点打击长期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企业;重点整治事故多发的企业和反复出现、长期难以解决的重点安全问题和隐患。

    三、检查内容

    (一)贯彻落实全国、全区、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旗人民政府分别于201581522日召开的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精神情况。

    (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立健全情况,“五级五覆盖”(在省、市、县区、苏木乡镇、街查五级做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个必管、行政主要负责人.担任安委会主任和安全生产部门定期向本级纪检、组织部门报送安全生产情况全覆盖)在本行政区域实现情况和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三)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三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以及加强监管执法情况。

(四)企业对已查出问题和隐患的整改落实进展情况。

(五)建立健全预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应急处置协调联动机制,落实汛期安全防范措施情况。

(六)重点行业领域“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情况。

   1.道路和水上交通。营运车辆驾驶人超速、超载、超员疲劳驾驶,以及无驾驶证、驾驶证与所驾车辆不符、无从业资格证驾驶运输车辆的;客运车辆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的;旅游包车未取得的包车证或持空白包车证的;非客车(船舶)违法载人的;不具备运营资格车辆非法营运的;非法改装车辆从事运输的;高速公路违规停车的;2、建筑施工。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的;施工单位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的;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3、消防。生产、存储、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生产、存储、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单位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单位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员人员没有持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4、烟花爆竹。“一证多厂”、转包分包及多股东各自组织生产经营活动的;违法生产经营礼花弹或违规使用氯酸钾的;违规跨省(区、市)运输黑火药、引火线,以及将烟花爆竹产品与黑火药、引火线混装运输的。5、民用爆炸用品。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从事生产、储存、运输、经营、建设的。

四、成立机构、明确职责

为确保“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有力开展,取得实效,成立苏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长:达来

副组长:哈斯巴格那

  员:古斯乐图  乌云娜

   五、进度安排

   (一)全面部署和自查自纠阶段(2015825前)。
   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迅速动员部署,督促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对近两年因非法违规行为被处罚处理过的企业进行重点排查,并将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建档立案,督促整改。

  (二)全面检查和集中整治阶段(826-11月20)。
   
在第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组织各有关部门联合执法,始终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切实做到“四个一律”,即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同时,注重源头治理,深挖严打非法违法行为背后的“保护伞”,切实维护法律的尊严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通过采取交叉检查、跟踪检查等方式,对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堵塞漏洞,推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针对本行业领域特点,对重点地区、重点环节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抽查,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加强督促指导,推动本行业领域“打非治违”工作取得实效。

   (三)巩固提高阶段(1231前)。
   
对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总结汇总,接受旗安委会对重点地区进行督查检查,并召开专题会议,总结交流“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做法和经验,对相关工作进一步作出部署。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加强指导,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存在的问题,做到整改方案、责任、时限、措施和资金“五落实”,全面提高企业依法依规生产经营水平。

   (二)搞好宣传动员。结合“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采取印发宣传资料、以案说法等多种形式,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行广泛的宣传报道。引导广大企业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支持“打非治违”工作,主动举报非法违规行为,切实增强安全自律意识。加强社会和舆论监督,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对严重非法违规行为导致的事故及时公开曝光。

    (三)依法依规开展工作。“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既要严厉打击、严肃纠正非法违规行为,达到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目的;又要讲方法、讲政策,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将查处非法违规行为与统筹解决相关善后问题结合起来,稳妥处理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具体问题,切实维护社会稳定。要切实落实责任,对“打非治违”工作不力,特别是对专项行动集中整治阶段之后仍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要严格按有关规定上限追究责任。要严格事故查处,认真执行事故查处挂牌和跟踪督办制度,对非法违规行为造成事故的企业,以及谎报瞒报事故的,要依法从重处罚。

    (四)切实做到统筹兼顾。将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与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相结合,与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相结合,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各项重点工作,切实提高安全保障能力,推动“安全生产年”活动扎实深入开展。强化法规制度落实,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切实加强新建项目的审核审批。要坚持标本兼治,紧紧抓住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特别是反复发生、长期未能根治的顽症痼疾,及时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治本之策,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阿尔巴斯苏木人民政府            2015年8月24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