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嘎查村、社区党支部,机关党支部:
现将《棋盘井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棋盘井镇委员会
2014年3月3日
棋盘井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
小组工作规则
为确保棋盘井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下简称教育实践活动)健康有序开展、取得实效,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规则。
一、工作职责
棋盘井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在镇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学习贯彻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旗委有关指示精神,研究全镇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事项、重要政策,就如何开展好活动向镇党委提出意见建议。
(二)加强对全镇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结合各环节的特点和要求,统筹推进镇机关、嘎查村、社区的教育实践活动。
(三)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了解掌握教育实践活动进展情况,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总结推广活动中形成的好做法好经验,推进长效机制建设。
(四)加强宣传引导,选树宣传重大典型,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理论研究。
(五)强化工作指导,派出指导组全程指导镇机关、嘎查村、社区的教育实践活动,指导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六)做好旗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和镇党委交办的涉及教育实践活动的其它工作。
二、会议制度
主要包括领导小组组长会议和领导小组(扩大)会议,研究全镇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问题。
1.由组长或由组长委托副组长召集并主持。
2.主要任务是:
(1)传达学习贯彻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旗委关于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指示精神;
(2)听取教育实践活动有关情况汇报;
(3)讨论决定全镇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事项;
(4)就全镇教育实践活动中的重要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
3.会议议题、时间由领导小组组长确定,做好会议记录。
4.参会人员不能参加会议时,应向领导小组组长请假。
5.根据工作需要,办公室及各工作组负责人和其他有关人员可列席会议。
三、公文审批
(一)以领导小组名义上报、下发的重要文件,由领导小组组长或由组长委托副组长审批签发。
(二)以领导小组名义上报的单项性请示、报告、总结,以领导小组名义下发的单项性工作指示、规定、通知(包括会议通知)以及平行函件等,由领导小组组长或由组长委托副组长审定签发。凡不需领导小组会议讨论或领导小组会议已有明确意见的,相关单位与领导小组会签的一般性文件,以及转发的文件由领导小组组长委托领导小组副组长审定签发。
(三)以领导小组名义在报刊(包括各种内部刊物)上发表的重要报道和言论、教育实践活动专报,由领导小组组长或委托领导小组副组长审定签发。
四、调查研究
(一)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根据联村包扶和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每人联系1—4个嘎查村、社区党支部或机关党支部,认真参加联系支部的教育实践活动,加强调研指导工作。
(二)领导小组成员和机关全体党员根据联村包扶和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每人指导1个嘎查村、社区党支部或机关党支部,可根据调研了解的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