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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乌兰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督导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00014349/2014-02047 分  类: 其他 ; 其它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2014年03月04日
名  称: 关于印发《乌兰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督导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  号: 乌镇群组发〔2014〕4号 主 题 词:

镇机关党支部,各嘎查村、社区党支部:

    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抓好教育实践活动的督导,根据镇党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乌党发〔201424号)精神,现就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督导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督导时间及对象

督导工作贯穿教育实践活动全过程,自20143月开始,至9月基本结束。要特别注重抓好“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整改落实、建章立制”3个环节的集中督导工作。镇督导组重点督导机关党员干部,嘎查村、社区党支部成员。

二、主要职责及督导方式

(一)主要职责。一是传达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旗委有关精神及工作要求,督促抓好落实;二是参加所督导基层党组织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会议和重要活动,统筹指导好各基层党组织教育实践活动;三是通过多种方式听取群众意见,了解收集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特别是干部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四是全程参与督导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专题组织生活会;五是督促抓好专项整治,切实解决“四风”突出问题;六是总结、推广经验,帮助解决活动中出现的问题;七是了解掌握活动进展情况,及时向镇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所督导基层党组织提出意见建议;八是完成镇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督导方式。督导组要根据各基层党组织的活动进展情况,采取列席会议、参加专题组织生活会、听取情况汇报、召开座谈交流会、个别访谈、组织评议、深入基层走访调研、查阅文件资料等方式开展工作。要加强与镇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沟通,及时报告所督导基层党组织活动进展情况、典型经验和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重要敏感事项,负责就地提出意见建议。要加强与所督导基层党组织的沟通协调,遇事多商量,科学合理地安排活动时间和进度,统筹安排巡回指导检查和重点抽查。

三、主要步骤及工作内容

(一)前期准备工作

1.督导组组长及时与各基层党组织联系,了解活动准备情况和开展活动的总体考虑,商定动员大会召开时间并张贴大会公告。

2.结合各基层党组织的实际情况,准备督导组组长在动员会上的讲话稿,并征求各基层党组织的意见。

3.审阅各基层党组织教育实践活动方案,提出意见建议。

4.督导组联络员向各基层党组织提供组织评议样表,通知各基层党组织准备有关材料。

(二)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工作

1.参加动员大会。动员大会由各基层党组织组织,支部书记作动员讲话。督导组全体成员参加,督导组组长讲话,传达中央、自治区、市委、旗委、镇党委有关精神,提出有关要求。

2.开展组织评议。动员大会结束后,在参会人员范围内开展组织评议。评议对象为:各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评议的主要内容为:对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作风方面情况进行总体评价;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搞好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建议。评议结果由督导组报镇党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镇党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反馈给领导班子及本人。组织评议表由督导组回收汇总。

3.个别谈话听取意见。动员大会后,督导组进行面上个别谈话。谈话范围一般为各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其他需列入范围的,由督导组同所督导基层党组织商定。督导组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谈话时间和组内人员摆布。提前发放谈话预告,请谈话对象做好准备。各基层党组织主要领导同志的谈话、反映领导班子及党员领导干部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要整理要点。

4.了解学习教育、征求意见情况。1)督促指导各基层党组织搞好学习教育,并结合学习教育开展好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大讨论,引导党员干部立足岗位创先争优。每个支部至少召开1次专题组织生活会,集中学习、专题讨论时间不少于3天。督促各基层党组织领导干部带头学习,主动参加所在党支部和联系点的学习交流会,到联系点至少开展1次党的群众路线宣讲活动。(2)督促指导各基层党组织采取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上门征求意见、设立意见箱、网络征求意见等多种方式,直接到基层群众中去听取意见,注意听取下级组织、基层群众、一线职工、离退休老同志、党外干部和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督促领导干部带头建立联系点并蹲点调研,带头督查教育实践活动的进展情况。各基层党组织要原汁原味梳理干部群众意见,并将梳理后的意见建议及时送督导组。(3)督促指导各基层党组织紧紧围绕“双诺双述”、“双学双比”两个载体,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初步明确一批重点问题,并坚持边学边改,做好整改工作。(4)督导组要提前介入,通过座谈会、调研走访等形式,对第一环节的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分析评估,防止和克服降低标准的倾向。

5.汇总上报情况。督导组汇总形成各基层党组织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简要情况报告(附组织评议情况汇总、主要领导谈话要点、督导基层党组织梳理的干部群众意见建议、边学边改的情况等材料),报镇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

(三)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工作

1.通报情况,谈话提醒。1)督导组根据动员大会组织评议、征求干部群众意见和个别谈话等情况,在组织生活会召开前15天左右,形成各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作风建设情况及存在问题的通报材料和对领导干部的谈话提醒材料,报镇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备案。之后,向各基层党组织通报班子作风建设情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2)对反映问题较多的领导班子成员,督导组应进行谈话提醒。

2.督促谈心交心。督促指导各基层党组织做好组织生活会前的谈心谈话,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每名成员之间、班子成员相互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基层党组织负责同志之间,都要开展交心谈心活动,力求把在民生生活会上提出的批评意见谈开谈透,达成共识。

3.参加“四风”问题专门会议。每个班子要召开一次查找“四风”问题专门会议,督导组全程参加“四风”问题专门会议,督促领导班子对照党章、廉政准则、先进典型、反面案例、群众意见、对照基层和市场主体的需求,通过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集体议的办法,逐一查摆自身存在的“四风”问题具体表现。

4.审阅对照检查材料。1)督促指导各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2)督导组认真审阅各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的对照检查材料,提出修改意见,并将修改完善后的对照检查材料送镇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审阅。各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的对照检查材料,经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办公室审阅后,送相关镇领导审阅。

5.参加专题组织生活会。1)根据全镇统一安排,督导组提前审阅各基层党组织制定的组织生活会专项方案,提出意见建议。重点了解会前征求意见、相互谈心谈话情况。(2)督导组全程参与所督导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组织生活会,对督导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整体情况进行评价,并向督导基层党组织支部书记反馈。有特殊情况的要及时上报镇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

6.通报组织生活会情况。组织生活会后,各基层党组织支部书记要主持召开通报会,通报领导班子组织生活会情况。督导组审阅组织生活会通报材料,并参加会议。参会人员范围参照动员大会把握,具体由各基层党组织与督导组商定。

7.上报专项报告。在组织生活会结束后,督导组要督促各基层党组织支部形成组织生活会情况专题报告,经认真审阅修改后,报镇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

(四)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工作

1.审阅整改方案。1)督促指导各基层党组织在找准“四风”突出问题的基础上,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路线图、任务书、时间表和责任人。(2)全面推进挂单整改和阳光整改,督导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要建立突出问题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及时公布、通报整改情况,请群众评价和监督。整改方案结果也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具体范围由督导组同各基层党组织商定。

2.提出正风肃纪意见建议。督导组要对督导基层党组织找准问题、集中整治情况进行深入了解,在充分听取各基层党组织支部书记意见后,提出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意见建议。

3.认真抓好专项整治工作。1)督促指导各基层党组织认真落实“四大行动”、“六大工程”,进一步创新方法,强化落实,持续开展好党员干部“下基层、解民忧、帮民富”和“双创双争一评议”活动的相关内容。(2)督查组要针对“四风”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问题,认真开展专项督查和治理。重点督查不关心群众冷暖、忽视群众疾苦,落实惠民政策缩水走样、好事办不好,工作方式简单粗暴、态度恶劣;眼界不宽、思路不宽、执行不力、得过且过,不敢担当、回避矛盾;工作浮在表面;弄虚作假、欺上瞒下;宗旨意识淡薄、服务质量不高,片面追求经济利益、忽视社会责任,唯利是图、收红包、捞外快等突出问题。(3)督促指导各基层党组织结合实际,确定专项整治重点,尤其要把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作为重中之重,不达目的不罢休。对群众反映强烈、久拖不解决的突出问题,要采取领导包案、挂牌督办等方式,逐个化解。

4.督促检查制度建设情况。1)督导组要对各基层党组织加强制度建设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看是否对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已有制度进行了认真梳理、对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制度作修改完善。(2)督促指导各基层党组织按照“要细、要具体、要管用”的要求,研究出台一些加强作风建设的具体制度和规定,推动改进工作作风和密切联系群众常态化长效化。(3)督促指导各基层党组织健全党员干部教育机制、科学组织依法决策机制、为民服务运行机制、廉洁自律管控机制、科学考核评价机制等制度,注重总结实践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上升为制度规范,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4)督促指导各基层党组织强化制度执行,加强对执行制度情况的督促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无视制度的问题。

(五)总结工作

1.召开总结大会。根据各基层党组织教育实践活动进展情况,督导组与各基层党组织支部书记商量沟通后,适时召开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

2.开展组织评议。总结大会结束后,要对督导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及成员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情况进行组织评议,重点是解决问题、改进作风情况。评议表由督导组负责收回汇总,评议情况要向督导基层党组织反馈。

3.上报活动总结。督导工作结束后,督导组对各基层党组织的教育实践活动情况和督导工作进行总结,提出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意见建议,报镇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认真履责,准确定位。各督导组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央、自治区、市委、旗委精神,充分认识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要严格按照中央、自治区、市委、旗委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方法步骤,熟悉掌握督导的要求任务、方法和步骤,积极主动开展督导工作。要切实理解并把握各基层党组织是教育实践活动责任主体,各党支部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的要求,紧紧依靠所督导基层党组织,按照职责要求开展工作,找准工作定位,指导不包办,帮助不代替,形成工作合力。

(二)突出重点,严格把关。各督导组对教育实践活动的三个环节要督导到位、严格把关,切实把“规定动作”做扎实做到位,同时鼓励探索富有特色的“自选动作”,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切合实际、解决问题、取得实效。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督促所督导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全面理解和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市委、旗委精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活动安排到位、征求意见到位、对照检查到位、整改落实到位,推动加强制度建设,保证中央、自治区、市委、旗委确定的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三)严格自律,维护形象。各督导组要切实加强组内建设,带头执行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各项规定,用好的作风开展督导工作。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保密纪律、廉洁从政纪律,求真务实,团结协作,严谨细致,勤奋敬业,始终做到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要坚持对己清正、对人公正、对内严格、对外平等,客观、公正地评价干部,全面、准确地反映教育实践活动情况。要谦虚谨慎,平等待人,尊重督导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同志和工作人员,时时刻刻检点规范言行,自觉维护督导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