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鄂托克旗分局关于
2023年1月30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审批决定的公告
一、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月30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1月30日--2023年2月5日(7日)。
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477-6212949
通讯地址: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鄂托克旗分局
邮 编:016100
序号 |
批复名称 |
审批文号 |
批准时间 |
1 |
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鄂托克旗分局关于2023年苏11区块第一批产能建设项目(配套天然气管线)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鄂环鄂评字[2023]3号 |
2023.1.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