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5年度本部门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鄂托克旗民族宗教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鄂托克旗旧政府大楼407室,邮编:016100,电话:0477-6215036,邮箱:137037335@qq.com)
我局对2015年度政府公开信息进行了梳理,全年在鄂托克之窗公布各类政务文件32项;梳理我局行政权力清单28项,在鄂尔多斯市政务服务网进行公布。全年上报信息40条,在中央、自治区、市级、旗级各类报刊网站上发布。
在主动公开的公众服务类信息主要以单位政务公开文件、信息、工作通知、三公经费公开、行政权力清单公示为主要内容,对于加强我局政务公开、三公经费公开、民族宗教法律法规解读等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是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和分工,有效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
二是加大公开力度,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积极安排工作人员与旗政务中心人员衔接沟通。
三是不断拓宽政务信息公开渠道,严格遵循依法规范公开原则,及时公开,真正做到便民、利民。通过鄂托克之窗网站、公开栏、民族宗教事务局官方微信微博等信息公开渠道,主动向公众公开了民族宗教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5年未接收到有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四、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无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发生。
五、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全年未收到关于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案件。没有因信息公开而引起的行政诉讼案件。
六、存在不足及改进措施
当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政府信息更新及时性需要增强。下一步,我们做好以下两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工作人员的意识,强化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提高公开形式,改进服务方式,为群众提供高质量、高水平服务。
二是积极引导群众参与。以信息公开为抓手,积极畅通鄂旗民族宗教事务局微博微信等贴近群众的互动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