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室、中心:
现将《鄂托克旗民族宗教事务局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鄂托克旗民族宗教事务局
2017年5月10日
鄂托克旗民族宗教事务局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方案
2017年,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纪委七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十届二次全会、市纪委四届二次全会和旗纪委十五届二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要求,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为抓手,以深化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和强化权力监督制约为重点,加强党务、政务公开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确保民族宗教各项工作的完成,推动全旗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有序发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充分认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落实旗纪委有关要求,进一步明确领导责任,强化政治责任观念,强化“一把手”承担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切实做到亲自部署重要工作、亲自过问重大问题、亲自协调重点环节、亲自督办重大案件。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强化“一岗双责”,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二、推动责任落实
一是局党组定期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听取反腐倡廉汇报工作,细化党风廉政建设分解工作任务,明确领导班子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分工,推动工作责任落实。二是实行“分层管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分管责任,以分解责任制分工、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建立日常纪律情况 “分级管理”等措施,促进各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主动履职,形成完整的责任链条,层层传递责任压力,建立起一级抓一级的责任落实体系。
三、加强教育监管
加强教育监管主要是抓实宣传预防。一是开展专题学习。全年开展2次党风廉政建设形势报告分析会。二是经常教育学习。做到“三讲”:逢会必讲、重要的时间节点必讲、每月一次“讲堂”必讲,对局领导干部,着重在项目程序规范、廉洁公正实施、资金专项使用方面进行提醒;对一般职工,着重在小事、小处多提醒、多纠正;三是营造氛围学习。重点学习《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结合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两条例一准则”)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推动党风廉政专题教育全覆盖。四是开展廉政约谈工作。做到早提醒、勤打招呼,多扯衣袖。
四、加强作风建设
一是带好头做表率。对干部加强日常管理、教育和监督,发现领导干部在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廉政勤政等方面的苗头性问题,及时进行诫勉谈话,督促及时纠正。在请销假等机关管理制度执行上局一二级班子做到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引导全局形成自觉遵守工作纪律的良好习惯;带头执行“八项规定”,坚决落实“四风”问题,引导全局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二是不护短敢斗硬。局党组坚决支持派驻纪检组监督、大力惩戒不护短。三是对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办公用房、公车配备、会议开支、因公出国、超职数配备干部、吃空饷、楼堂馆所建设等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工作台账。四是领导班子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从政有关规定,带头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细化“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办法,强化廉政风险防控。五是注重培育良好家风,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在管好自己的同时,严格要求配偶及身边工作人员。自觉申报个人有关事项,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五、推进预防腐败
一是积极开展源头治理。按照局班子、局主要负责人、局分管负责人、环节干部、一般工作人员5个层级,详细梳理廉政风险点。二是规范权力运行。对“三重一大”事项的议定进行规范;推行权责清单制度,列出权责清单,增强权力运行透明度。
六、坚决反对腐败工作
积极配合协助旗纪委、旗检察院做好案件查办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