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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 | 分 类: ; |
发布机构:旗纪委 | 发文日期:2017年10月12日 |
名 称: 关于开展苏木镇人大政府换届纪律巡回督查工作的通知 | |
文 号: 鄂旗纪发〔2017〕65号 | 主 题 词: |
鄂旗纪发〔2017〕65号
关于开展苏木镇人大政府换届纪律
巡回督查工作的通知
各苏木镇党委、纪委,旗(市)直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严肃换届纪律,严格执纪问责,确保换届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换届纪律监督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旗纪委监察局决定成立并派出巡回督查组,对全旗苏木镇人大、政府换届纪律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一)履行工作职责
换届工作指导督查情况,换届纪律宣传教育情况;电话、信访、网络和短信“四位一体”综合举报受理平台是否畅通;换届考察和大会选举期间,24小时值班制度执行情况;换届工作舆情实时监控情况;换届工作纪律作风集体谈话会议和专题谈话开展情况。
(二)违反换届纪律
拉帮结派、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跑官要官、造假骗官、说情打招呼、违规用人、跑风漏气、干扰换届及其他违反换届纪律行为。
(三)违反八项规定
借机搞同学会、老乡会、战友会、同事会聚会聚餐;到乡村农家乐、私房菜等隐蔽场所相互宴请,大吃大喝;公车私用,或者私车私用,公家买单;违反规定收送礼品礼金,电子礼品卡、微信红包、电子预付卡;变相公款国内、出国(境)旅游;违反规定提供或接受超标准接待、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出入私人会所;其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治区28项、市21条和我旗22条配套规定的行为。
(四)违反会风会纪
不按规定参会、到会、签到;不按规定执行请假制度;不按规定准时参加会议;不遵守会议纪律及其他违反会风会纪行为。
二、督查时间
2017年10月-2018年1月
三、督查方式
综合运用现场查看、实地询问、录制影音资料等方式对各苏木镇换届纪律执行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并对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跟踪督办。
四、督查分组
第一组:督查乌兰镇、木凯淖尔镇
组 长:白 霖 旗纪委派驻旗教体局纪检组组长
成 员:刘 君 旗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科员
包金峰 旗纪委派驻旗教体局纪检组组员
第二组:督查棋盘井镇、蒙西镇
组 长:杨建军 旗纪委派驻旗经信局纪检组组长
成 员:王 震 旗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副主任科员
杜 毅 旗纪委派驻旗经信局纪检组组员
第三组:督查阿尔巴斯苏木、苏米图苏木
组 长:袁清涛 旗纪委派驻旗发改局纪检组组长
成 员:贺 军 旗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科员
哈斯莫仁 旗纪委派驻旗财政局纪检组组员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本次苏木镇人大、政府领导班子换届工作,是我旗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是一项十分严肃的政治任务。各督查组成员要充分认识换届纪律督查的重要性,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认真履职尽责。各督查组成员要切实发挥“眼睛和耳朵”的作用,对督查中发现的违反换届纪律及各类违纪违法问题从严查处,绝不姑息。同时要加强自我约束,遵守保密规定,严防私存线索、跑风漏气、接受请托、以案谋私等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
(三)依纪依规办事。督查工作中,要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党纪条规为准绳,并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经集体研究后按照有关程序办理。对敷衍塞责、营私舞弊的督查组成员,严肃追究直接责任及有关领导人员责任。
中共鄂托克旗纪律检查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