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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 | 分 类: ; |
发布机构:旗纪委 | 发文日期:2017年07月07日 |
名 称: 关于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 |
文 号: 鄂旗纪发〔2017〕48号 | 主 题 词: |
鄂旗纪发〔2017〕48号
关于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旗委巡察办、各苏木镇纪委、旗纪委各派驻纪检组:
根据鄂尔多斯市纪委《关于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和“四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鄂纪办发〔2017〕31号)文件要求,旗纪委决定在全旗范围内深入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自觉、强化政治担当,聚焦中央“回头看”反馈意见中指出的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福利、补贴,“小官巨贪”“雁过拔毛”“乡霸村霸”等突出问题,深入分析,深挖病根,精准发力,综合施策,集中整治,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我旗不折不扣落实,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确保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见底见效,有力推动党风政风乃至整个社会风气好转。
二、时间安排
2017年7月7至
三、整治内容
(一)集中整治公款吃喝问题。整治重点:在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食堂违规宴请的“一桌席”问题;公务接待用餐后又用公款“二次宴请”问题;违规用公款或变相用公款在居民住宅、私人会所、农(牧)家乐、各类培训中心等场所“隐蔽就餐”问题;同城公务活动中公款请吃、吃请问题;公务接待中提供香烟、酒水和陪餐人员超标问题;用公款进行私人宴请问题。
(二)集中整治违规发放福利、补贴问题。整治重点:未按规定归并或停发福利、补贴项目,违规超范围、超标准发放福利、补贴项目问题;以餐补、加班补贴、值班补贴以及评比达标奖、安全奖等名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的问题;借重大节日或重要活动之机,违规向干部职工发放节日补贴、消费券、商业预付卡等有价证券和实物福利问题。
(三)集中整治“小官巨贪”“雁过拔毛”“乡霸村霸”等突出问题。重点整治:公共服务、行政执法领域特别是苏木镇、基层站所、嘎查村(社区)等单位和个人“雁过拔毛”式腐败、基层干部“小官巨贪”腐败和“乡霸村霸”问题。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苏木镇纪委、旗纪委各派驻纪检组要切实担负起监督责任,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组织推动专项整治重点任务按时限、高质量完成。
(二)严格监督检查。结合正在开展的巡察工作,严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推动立行立改,坚决整改。综合运用重点抽查、实地督查、突击检查、明察暗访等办法,对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整治“四风”问题特别是中央巡视组“回头看”反馈意见中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进行持续严格的监督检查,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推动工作落实。
(三)从严执纪问责。根据纪律审查、巡察、审计监督、群众反映的相关问题,集中查处一批典型案件,对问题严重、影响恶劣的,坚持“一案双查”,既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也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切实做到失责必问、问责必严。
(四)及时通报曝光。专项整治期间,要通过党内通报、媒体曝光等形式,点名道姓地通报曝光一批典型案例,着力营造不敢“踩红线”、不愿“触底线”的浓厚气氛。
(五)整治工作结束后,旗委巡察办、各苏木镇纪委、旗纪委各派驻纪检组要及时将整治工作报告及情况汇总上报旗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六)旗纪委监察局专门成立明察暗访组(原成立两个明察暗访组),在全旗范围内进行明察暗访,并对各苏木镇纪委、各派驻纪检组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附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专项整治
工作督查表
中共鄂托克旗纪委
中共鄂托克旗纪律检查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