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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鄂托克旗纪检监察系统执纪审查“谈话、笔录、取证”业务技能大练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00014349/ 分  类:  ;
发布机构:旗纪委 发文日期:2017年07月04日
名  称: 关于印发《鄂托克旗纪检监察系统执纪审查“谈话、笔录、取证”业务技能大练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  号: 鄂旗纪发〔2017〕47号 主 题 词:

 

 

 

 

 

 

 

 

 

            

 

鄂旗纪发〔201747

 

关于印发《鄂托克旗纪检监察系统执纪审查“谈话、笔录、取证”业务技能大练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苏木镇纪委,旗纪委各派驻纪检组,机关各部室:

现将《 鄂托克旗纪检监察系统执纪审查“谈话、笔录、取证”业务技能大练兵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鄂托克旗纪委

                         2017年7月4

 

 鄂托克旗纪检监察系统执纪审查“谈话、笔录、取证”业务技能大练兵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刘奇凡同志考察调研鄂尔多斯市部署指示精神,紧扣“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年”活动主题,着力补齐执纪审查知识“短板”,引导全旗纪检监察干部学规则、用规则、守规则,达到以赛代学、以学促知、以知促行的效果,持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素质和履职本领,根据市纪委要求,现就全旗纪检监察系统执纪审查“谈话、笔录、取证”业务技能大练兵活动(以下简称“大练兵”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引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纪委十八届七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十届二次全会、市纪委四届二次全会、旗纪委十五届二次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全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年活动的总体要求,以强化知识储备为基础,以提高执纪审查技能为核心,坚持把强化学习、提升能力贯穿活动始终,坚持把以案代训、岗位练兵贯穿活动始终,全面实现“强信念、提素质、讲规矩、正作风”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年活动目标。

二、目标要求

通过执纪审查“谈话、笔录、取证”业务技能“大练兵”,进一步引领和带动纪检监察干部扎扎实实学党规党纪、认认真真找差距补短板,提升素质、改进作风,有效解决“能人”不够多、“老人”不适应、“新人”不懂行瓶颈问题。进一步督促和推动纪检监察干部持续苦练内功、比学赶超,在对标看齐中固化履职尽责的责任担当,推动全旗执纪审查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工作原则

(一)聚焦主业、提升素质;

(二)全员参与、领导带头;

(三)以考促学、以赛促练;

(四)完善机制、务求实效。

四、方法步骤

执纪审查“谈话、笔录、取证”业务技能“大练兵”活动包括学习教育、竞赛比武、总结深化三个阶段。具体时间为20176月底至9月底。

(一)学习教育、培训提高阶段(6月下旬—731日),以“学”为统领,持续提高业务工作水平。

将“谈话、取证、笔录”业务技能学习作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年活动”学习的重要内容,要学习与“谈话、取证、笔录”相关的理论知识,更要学习在执纪审查中的实际操作技能,通过不断学习与反复实操模拟、理论研讨,达到互相学习,共同进步,不断提高的目的。

1、开展学习教育。将“大练兵”活动与学习贯彻《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实施办法》紧密结合起来,以学促练,以练固学。印发《模拟案卷》、订阅编印与“谈话、取证、笔录”业务技能“大练兵”相关的教材,通过学习,规范实际操作,提高理论水平。开展研讨,就学习过程中个人学习心得或者遇到的疑难问题通过全旗纪检监察系统执纪审查“谈话、笔录、取证”业务技能大练兵活动学习小组(附件2)研讨加以解决。在学习过程中,执纪审查部门工作人员每人形成至少2篇学习体会,其它部门工作人员至少形成1篇工作体会。

    2.举办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班。围绕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快审快结提高执纪审查效率等要求,采取依托培训的形式,对纪检监察干部开展业务轮训;将“大练兵”活动学习内容纳入党风廉洁大讲堂,由全旗纪检监察系统内执纪审查业务能手就“谈话、取证、笔录”方面的相关知识、技能技巧进行讲学、领学,以讲促学(具体安排见附件3),多角度全方位提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能力。

    3.开展以案代训活动。对党委巡察、信访办理、执纪审查等业务性较强的内容,除集中培训外,根据工作需要,由学习小组自行安排,定期组织以案代训,跟案学习。党委巡察和执纪审查的以案代训,主要针对委局机关、派驻机构不从事执纪审查的人员,通过以案代训活动,持续提升干部履职能力。

    4.进行实操模拟训练。在充分学习,掌握“谈话、取证、笔录”方面业务知识的基础上,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规则》)、《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和《模拟案卷》的规范要求,由全旗纪检监察系统执纪审查“谈话、笔录、取证”业务技能大练兵活动学习小组组队开展实操模拟演练。演练结束后,组内分析研究演练中突出的好的做法以及存在的问题,为下一步活动奠定基础。

(二)比学赶超、相互提高阶段(81日—9月中旬),以“练”为统领,扎实开展技能竞赛。

在持续学习教育、培训提高基础上,组织全旗纪检监察系统执纪审查“谈话、笔录、取证”业务技能大练兵竞赛比武,91日之前,选派出优秀选手参加上级纪委竞赛比武。竞赛比武每支代表队由4名队员组成,分别模拟组织指挥人员、主谈话人、记录人员和被调查对象。竞赛比武将还原真实执纪审查过程,模拟谈话、笔录、取证的具体环节,全方位考察执纪审查实战能力,特别是《规则》和《实施办法》对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监督管理等执纪审查能力提出的新要求。具体环节、考察重点和形式如下:

1.谈话突破

考察重点:运用政策策略谈话谈心能力、针对被调查对象个性特点灵活运用谈话技巧能力、“镜头下”依纪依法规范文明谈话能力、执纪审查风险防范及应变处置能力、现场阐述表达能力等。

业务竞赛形式:根据组委会提供的证据材料,各队进行分析研究后在3个小时内研究制作谈话提纲,现场打印、封存后提交评委会。之后,各队同时进入指定的谈话场所对抽签产生的模拟被调查对象进行谈话,时间为3个小时,各队自带技术人员及设备对谈话情况同步录音录像。谈话提纲的制作及谈话由各队的主谈话人负责,其他队员协助,评委会根据各队的谈话提纲及同步录音录像资料,从程序规范、谈话思路、协作配合、执纪审查策略、讯问技巧等方面予以评分。

2.制作笔录

考察重点:谈话笔录制作能力。

业务竞赛形式:在主谈话人对模拟被调查对象进行谈话过程中,由记录人员同步制作讯问笔录,评委会从谈话笔录的客观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合规性等方面评分。

3.取证定性

考察重点:全面、客观分析案件事实能力、正确区分把握案件性质能力、评估分析问题线索能力、综合审查判断和运用证据能力、准确适用法律法规和党纪党规能力。

业务竞赛形式:组委会向各队提供相关案件问题线索、证据材料,由各队在综合审查判断全案事实、证据的基础上,在3个小时内制作完成审查报告,现场打印、封存后提交评委会。审查报告的制作由记录人员负责,其他队员协助。评委会根据各队制定的审查报告情况评分。

(三)建章立制、总结提升阶段(9月底),以“建”为统领,建立健全有效管用的长效机制。

1.总结表彰。表彰业务竞赛优秀代表队,奖励参赛队员。

2.建章立制。全面总结“大练兵”活动情况,对纪检监察业务工作规范、工作流程进行梳理。巩固活动中好的做法,建章立制,建立健全纪检监察工作和队伍建设长效机制。

五、组织实施

本次“大练兵”活动,旗纪委成立领导小组(附件1),由旗纪委组织部、案件监督管理室统筹组织实施,委局机关相关部室协同配合,各苏木镇纪委、各派驻纪检组同步开展、全面参与。

旗纪委组织部:制定活动实施方案,牵头组织开展学习教育、干部培训、以案代训等第一阶段活动,对大练兵活动定期督导。

旗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各执纪审查室:牵头组织开展技能大比武等第二阶段各项工作;负责制定技能大比武规则、模拟案件、评分标准和模拟组织指挥人员、主谈话人、记录人员和被调查对象须知等。

旗纪委办公室:负责起草相关材料;建立完善相关制度;负责为“大练兵”活动所需经费、器材提供保障。

旗纪委宣传部:负责对“大练兵”活动的宣传报道。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大练兵”活动是提高执纪审查人员素质、提升执纪审查科学化水平的有效方法,是加强纪检监察机关执纪审查队伍建设、推动执纪审查工作上新台阶的重要途径。各苏木镇纪委,各派驻纪检组,机关各部、室要充分认识开展“大练兵”活动的重大意义,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执纪审查人员要通过“学、练、建”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实现工作、学习、培训、竞赛同步进行,相互促进。

 (二)强化督导,注重实效干部监督室要加强对“大练兵”活动的督导,做好定期督查、随机抽查工作。要突出科学性、实用性、有效性,避免搞形式、走过场;要强化以案代训、以老带新、以上带下等培养模式,注重与整体工作相结合。旗纪委根据各苏木镇纪委,各派驻纪检组和机关各部室开展“大练兵”活动、以案代训、推动工作的情况,对表现优异的部、室、组、委进行表彰,对在活动中涌现出的执纪审查人才给予奖励,纳入执纪审查人才库。

(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旗纪委监察局成立“大练兵”组织机构,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制定具体的“练兵”方案,采取灵活多样的“练兵”方法,实事求是地确定目标,扎实稳步地开展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附件1:全旗纪检监察系统执纪审查“谈话、笔录、取证”业务技能大练兵活动领导小组

附件2:全旗纪检监察系统执纪审查“谈话、笔录、取证”业务技能大练兵活动学习小组

附件3:全旗纪检监察系统执纪审查“谈话、笔录、取证”业务技能大练兵活动业务培训班讲课安排

 

附件1

 

全旗纪检监察系统执纪审查“谈话、笔录、取证”业务技能大练兵活动领导小组

 

  任:  武占宽      旗委常委、纪委书记

副主任:  乌云特古斯  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石永峰      纪委副书记

奇巴雅尔    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

那仁苏雅拉  纪委常委、案件审理室主任

王海燕      监察局副局长

          陈宝仓      纪委常委、办公室主任

乔姝婕      纪委常委、第一纪检监察室主任

  员:  苏都毕力格  纪委第二纪检监察室主任

高娃        纪委第三纪检监察室主任

沈鑫        纪委第四纪检监察室主任

          路海峰      纪委信访室主任

乔瑞雄      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主任

        纪委宣传部部长

李艳梅      纪委组织部部长、干部监督室主任

王志荣      纪委办公室副主任、机关事务服务

            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纪委副书记石永峰同志担任,副主任由纪委监察局副局长王海燕同志担任。

 

 

 

附件2

 

全旗纪检监察系统执纪审查“谈话、笔录、取证”业务技能大练兵活动学习小组

 

    一组:

    组长:乔姝婕

    成员:旗委常委、纪委书记武占宽,纪委常委、办公室主任陈宝仓,旗纪委第一纪检监察室、办公室、组织部,乌兰镇纪委、苏米图苏木纪委全体干部。

    二组:

组长:苏都毕力格

成员: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乌云特古斯,纪委常委、案件审理室主任那仁苏雅拉,旗纪委第二纪检监察室、审理室、信访室、宣传部,木凯淖尔镇纪委、阿尔巴斯苏木纪委全体干部。

三组:

组长:高娃

    成员:纪委副书记石永峰,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奇巴雅尔,旗纪委第三纪检监察室、党风政风监督室、派驻鄂托克经济开发区纪检组,棋盘井镇纪委全体干部。

四组:

    组长:沈鑫

    成员:监察局副局长王海燕,旗纪委第四纪检监察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派驻蒙西高新技术工业园区纪检组,蒙西镇纪委全体干部。

五组(派驻执纪联合一组):

    组长:吉日嘎达来

    成员:派驻旗农牧业局纪检组、派驻旗委办公室纪检组、派驻旗人民政府办公室纪检组、派驻旗政协机关纪检组、派驻旗委政法委纪检组、派驻旗经信局纪检组、派驻旗公安局纪检组全体干部。

六组(派驻执纪联合二组): 

组长:白霖

    成员:派驻旗教体局纪检组、派驻旗卫计局纪检组、派驻旗住建局纪检组、派驻旗环保局纪检组、派驻旗人民检察院纪检组全体干部。

    七组(派驻执纪联合三组):

    组长:袁清涛

成员:派驻旗发改局纪检组、派驻旗人大机关纪检组、派驻旗委组织部纪检组、派驻旗委宣传部纪检组、派驻旗财政局纪检组、派驻旗人民法院纪检组全体干部。

 

 

附件3 

 

全旗纪检监察系统执纪审查“谈话、笔录、取证”业务技能大练兵活动业务培训班讲课安排

 

主讲人

时间
(每周五集体学习时间)

沈鑫

714

高娃

721

乔姝婕

728

苏都毕力格

84

路海峰

811

乔瑞雄

818

那仁苏雅拉

825

 

 

 

 

 

                                                            

中共鄂托克旗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7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