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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 | 分 类: ; |
发布机构:旗纪委 | 发文日期:2017年05月18日 |
名 称: 关于印发《鄂托克旗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专项小组2017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 |
文 号: 鄂旗纪发〔2017〕31号 | 主 题 词: |
鄂旗纪发〔2017〕31号
关于印发《鄂托克旗纪律检查体制改革
专项小组2017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苏木镇纪委,各派驻纪检组,机关各部室组:
按照市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和旗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部署要求,现将《鄂托克旗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专项小组2017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鄂托克旗纪委
鄂托克旗纪律检查体制改革
专项小组2017年工作要点
2017年是第十五届旗纪委常委会全面履职的第一年,也是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的关键之年。旗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全年工作思路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十届二次全会、市纪委四届二次全会、旗纪委十五届二次全会精神,扎实推进各项改革举措,深化巩固提高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效的改革成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召开。
一、创新督导机制,确保“两个责任”向纵深传导
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督导机制,由旗纪委领导带队督导“两个责任”落实情况,按季度分析研判,对照整改清单约谈党委(党组)“一把手”及班子成员,确保“两个责任”可检可考可追究,切实解决“两个责任”工作压力层层递减的问题。严格执行自治区贯彻落实问责条例实施办法,加大问责力度,严肃追究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的问题。坚持“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及相关领导责任、党组织责任,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继续做好干部选拔任用监督、任职回避工作,规范领导干部亲属经商办企业,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进一步深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完善经济责任审计相关制度。
二、认真落实“两个为主”,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
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完善苏木镇、派驻纪检组纪委书记(纪检组长)提名和考察办法的配套细则和工作流程。建立面向全旗党员干部的苏木镇纪委书记备用人选库,完善苏木镇纪委书记考核评价机制,健全苏木镇纪委书记选配及相应管理制度。落实下级纪委向上级纪委定期报告工作、述职制度。强化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建立问题线索处置和查办案件情况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向上级纪委报告的程序性规定。
三、完善派驻监督机制,切实发挥派驻机构作用
向派驻机构传导压力,督促派驻机构改进监督方式,切实发挥派驻监督“探头”作用。研究制定贯彻落实《自治区纪委关于强化工作督导推动派驻机构尽职履责的工作意见》配套制度,对能发现问题没有发现,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的要严肃追责,有效解决“弱监督、轻执纪、不问责、零办案”问题。改进和完善对派驻纪检组的考核方式,调整和优化考核指标。督促派驻纪检组全面掌握被监督单位党风廉政整体状况,定期向派出机关报告工作。
四、健全巡察制度,提高发现问题能力
认真落实上级巡察工作指导意见,实现巡察工作全链接。新建巡察工作机制,做好巡察监督成果运用,坚持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察其究竟、探其根本,做到既发现问题又解决问题。建立“巡察人才库”,充分利用派驻纪检组、苏木乡镇纪委两支重要力量,发挥巡察协作单位作用,构建“大巡察”工作格局。建立“开门受理、联合接访、现场核实”机制,由巡察组直接深入基层,主动听取群众意见,力促把问题解决在基层。
五、坚持抓早抓小,正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正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研究制定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配套制度,对适用情形、实施主体、处置方式等予以明确。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抓早抓小、动辄则咎的要求落细落实。落实《关于深入落实“两个责任”推进干部约谈常态化的意见》,规范约谈工作。
六、探索建立容错纠错机制,鼓励改革创新干事创业
正确把握容错免责和纠错问责的关系,严格依照“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合理限定容错范围和事项,健全规范容错认定程序,为敢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负责的干部负责,做到既纠正乱作为,又鼓励敢作为,让干部的能力和潜力得到最大限度释放。适时出台《关于探索建立容错纠错机制鼓励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的实施办法》。
七、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坚决防止“灯下黑”
严格落实自治区纪委《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的具体办法,找准风险点和薄弱环节,重点规范室主任、审查组组长权限,落实请示报告制度,严格工作规程,加强管理监督。对不担当、不负责的要调整岗位,对不忠诚、不干净的要严肃查处,对执纪违纪、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问责。
八、创新组织制度,深化纪律检查机关内部体制改革
围绕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深化“三转”,在推进纪检和监察体制改革的同时,进一步创新组织制度,结合实际,适时调整内设机构,将执纪监督和执纪审查部门职责分开,使执纪监督、执纪审查、案件审理各环节相互协调、相互制约。明确纪委委员工作职责,发挥纪委委员职能作用。做好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前期准备工作,夯实改革基础。
九、建立乡案县审、两级联审机制,充分发挥执纪审理职能。切实转变执纪审理的理念和方式,正确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进一步加强执纪审理队伍建设,建立乡案县审、两级联审机制,充分发挥执纪审理职能,促进基层纪律审查水平提高。
十、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打造监督执纪铁军
开展以“强信念、提素质、讲规矩、正作风”为主题的干部队伍建设年活动,完善工作机制,提升能力素质,加强廉洁管理,着力解决干部队伍中与形势任务不相适应的突出问题,把“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落到实处,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
十一、开展重要改革举措“回头看”
(一)坚持齐抓共管,明确责任领导、承办部室、完成时限,倒排工期、挂图作战,承办部室负责人要强化责任担当,真抓实干,有序高效地推进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对已出台的重要改革举措及时开展“回头看”,坚持查漏补缺,强化改革督察,跟踪改革效果,推动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成果落地生根。
(二)各承办部室要按月向旗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旗纪委办公室)报送改革任务进展和所承担的“回头看”任务,专项小组办公室汇总后分别按月向旗全面深化改革督查系统、按季度向市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市纪委政策法规研究室)报送改革落实和“回头看”推进情况。
(三)各苏木镇纪委、机关各部室组要积极配合专项小组办公室宣传改革成果,扩大改革影响,凝聚推动改革发展的强大合力,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附件:鄂托克旗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专项小组2017年改革任
务责任清单
中共鄂托克旗纪律检查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