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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16-03123 | 分 类: ; |
发布机构:鄂托克旗财政局监督股 | 发文日期:2016年07月12日 |
名 称: 鄂托克旗财政局关于2016年度会计监督检查查前公示 | |
文 号: 无 | 主 题 词: |
鄂托克旗财政局
关于2016年度会计监督检查查前公示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项目暨2016年度会计监督检查的通知》(内财监〔2016〕738号)精神,按照鄂尔多斯市财政局统一部署,现将我旗2016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检查目的
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会计监督服务宏观调控和财政管理、保障财税政策执行、提升会计信息质量的重要作用,对“十二五”期间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项目(以下简称城镇管网项目)和2015年扶贫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开展检查,全面掌握全旗城镇管网项目和扶贫项目整体情况,同时关注被检查单位基础会计信息质量,发现被检查单位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和落实财税政策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二、检查范围和内容
㈠城镇管网项目专项资金检查
通过查阅项目规划、竣工决算报告等各类资料、全面掌握被检查单位“十二五”期间城镇管网项目实施情况。查看各部门是否按计划完成了本地区城镇管网铺设任务,被检查单位在专项资金使用过程中是否符合相关制度规定,同时关注“十二五”期间城镇管网项目建设取得的成效。
㈡预算单位会计信息质量检查
检查项目主管部门2015年度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内部控制、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执行国家财税政策等情况,必要时可延伸检查以前年度和其他相关单位。具体内容:一是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二是预算法贯彻落实情况,三是单位财务管理情况,四是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五是除城镇管网项目外的其他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六是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等的落实情况,七是“三公经费”使用及“小金库”治理情况,八是否存在其他违反财政资金管理规定的行为。
㈢企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检查
对作为项目建设主管部门的企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文件要求,对企业2015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情况开展检查。
三、主要检查单位
城镇管网项目单位:鄂托克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鄂托克旗正和城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鄂托克旗棋盘井污水处理厂,鄂托克旗乌兰镇污水处理厂。
扶贫项目单位:鄂托克旗扶贫办,鄂托克旗伊吉汗羊绒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四、检查时间
本次检查自公示之日起至2016年8月20日结束。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对上述公示单位进行监督,如上述单位有违反财经纪律情况的,请予以举报。
举报电话:0477-6218229
电子邮箱:etkqczjd@163.com
鄂托克旗财政局
2016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