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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12-12090 | 分 类: 农业、林业、水利 ; 规划计划 |
发布机构:鄂托克旗林业局 | 发文日期:2012年03月02日 |
名 称: 中共鄂托克旗林业系统党总支关于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方案 | |
文 号: 鄂林党发〔2012〕22号 | 主 题 词:治理 商业 贿赂 实施方案 |
中共鄂托克旗林业系统党总支关于
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方案
各二级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林业经济发展秩序,维护公平竞争,促进林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根据上级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就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 治理商业贿赂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坚持统一部署、分类指导、突出重点、稳步推进,依法查处违反法律法规,给予和收受财物或其他利益的商业贿赂案件。要通过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坚决遏制商业贿赂蔓延的势头,进一步规范林业经济发展秩序、企业行为和行政权力,加快建立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二、 治理商业贿赂的基本原则
商业贿赂滋生蔓延的原因比较复杂,既有经营思想上的偏差和监管不严的问题,也有法规不健全、惩治不力的问题,还有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中存在的弊端等。做好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要坚持以下原则:
(一)本兼治,综合治理。要综合运用教育、经济、法律、行政等多种手段对商业贿赂进行治理,既要坚决纠正、从严惩治,又要惩防并举、注重预防。
(二)统筹谋划,有序推进。要精心组织,通盘考虑,既要立足当前,认真搞好专项治理,又要着眼长远,建立治理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积极稳妥地把工作推向深入。
(三)明确重点,注重实效。要着力解决公益性强、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今年重点治理工程建设等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
(四)把握政策,维护大局。治理商业贿赂,要坚持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既要区分正常的商业往来与不正当交易行为的政策界限,又要区分违纪规行为与违法犯罪的界限;既要治理商业贿赂,又要保持正常生产经营,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推动改革和对外开放。
三、治理商业贿赂的实施步骤
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㈠宣传发动(4月26日—5月15日)。认真学习贯彻治理商业贿赂会议精神,结合实际,召开有关会议进行动员。同时,要做好舆论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台、网站等煤媒介,广泛宣传国家的法律法规,宣传各级治理商业贿赂的方针政策和有关决议、决定,提高全社会对商业贿赂危害性的认识,纠正错误观念,积极营造反对商业贿赂和守法、公平、诚信的环境和社会氛围。
㈡自查自纠(5月16日—6月30日)。结合林业工作实际,集中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的自查自纠。突出抓好五个环节:一是要全面进行调查摸底,要对2005年以来所有的大宗物品采购、工程项目建设等有关的活动迅速进行一次排查摸底。二是要认真排查发现问题,对在经营活动中存在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不正当交易行为,如不按规定招投标、违规进行登记运作等,一一进行查找,尤其要查找损害人员群众切身利益、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问题。三是要对查找出的问题,根据事实、情节、后果以及认识态度等,依法依纪、实事求是地做出处理。四是要切实抓好整改,要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查找监管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研究提出解决办法,切实加以整改;要认真研究提出整改措施,端正经营思想,规范经营行为,做到严格自律。并撰写出自查自纠报告。五是要强化监管。要按照职能分工,切实履行职责,加大监管力度。
㈢迎接检查(7月1日—10月30日)。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迎接各级对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检查组检查验收。
㈣巩固提高(10月31日—12月31日)。治理商业贿赂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工作,既要集中时间开展专项治理,又要从大局和长远出发常抓不懈,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相结合,与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相统一。要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不断深化改革,完善规章制度,强化内部管理,加大从源头上防治商业贿赂的力度,建立健全治理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四、治理商业贿赂的工作要求
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治理商业贿赂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和部署上来,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扎实有效地进行。
㈠加强领导,健全组织。为做好我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切实加强对该项工作的领导,经局长办公会研究,我局成立鄂托克旗林业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包金山 (鄂托克旗林业局局长)
副组长:卢国锋(鄂托克旗林业局党总支书记)
郝文礼 (鄂托克旗林业局副局长)
莫 仁 (鄂托克旗林业局副局长)
朱海峰 (鄂托克旗林业局副局长)
袁清涛 (鄂托克旗林业局纪检组长)
成 员:杨哈达(鄂托克旗林业局办公室主任)
杜世禄 (鄂托克旗林业局防火办主任)
王子义 (鄂托克旗森林公安局局长)
熊自成 (鄂托克旗森防站站长)
黄其劳 (鄂托克旗资源林政管理站站长)
赵兰萍 (鄂托克旗林沙产业办主任)
代银花 (鄂托克旗林业工作站站长)
王翻莲 (鄂托克旗林改办主任)
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协调联系,组织好各项活动。
㈡明确职责,形成合力。要建立严格的领导责任制和有效的工作机制,定期向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工作进展情况,重要情况和大案要案要及时报告。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加强同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和沟通联系,形成治理商业贿赂的合力。
㈢健全制度,强化管理。要积极探索建立治理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要加强对经营管理和财务等重点人员的管理,加强对生产经营、购销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积极推进反商业贿赂承诺制,严格遵循公平竞争规则。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治理 商业 贿赂 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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