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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旗林业系统关于印发2012年纪检监察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 引 号: 000014349/2012-12127 分  类: 农业、林业、水利 ; 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鄂托克旗林业局 发文日期:2012年03月21日
名  称: 鄂托克旗林业系统关于印发2012年纪检监察工作要点的通知
文  号: 鄂林党发〔2012〕35号 主 题 词:纪检 监察 要点

鄂托克旗林业系统关于印发

2012年纪检监察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

2012年,鄂托克旗林业系统纪检监察工作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围绕继续深化林业改革这个中心,做好服务,正确处理好预防与惩治、监督与保障、惩处与保护的关系,在改革中加强源头防腐的制度建设,在改革中强化监督工作,为推进我旗林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实保证,着重做好一下工作:

一、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促进队伍建设要在继续抓好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的基础上,深入开展防腐倡廉宣传教育活动

一是强化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和对领导干部的监督,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贯彻《党章》和党内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为重点,积极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从政道德教育,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质教育,师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教育;二是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坚决守住思想道德防线。教育每一个林业干部都要算好“四笔账”,即组织培养账、同事帮助账、个人成长账、家庭安全账;都要做到“四个珍惜”,即珍惜组织培养、工作岗位、政治前途、家庭幸福;三是继续加大宣传党对反腐败的坚强意志和坚定决心,宣传和展示反腐倡廉建设取得的明显成效,为反腐倡廉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四是加强法纪教育,组织基层林业干部学法知法懂法,学纪知纪懂纪,利用发生在身边的案件经常开展警示教育,及时吸取教训,不碰“高压线”,不踩“地雷阵”;五是加强培训,把遵纪守法纳入各种业务培训、会议的重要内容。认真组织学习《行政许可法》、《公务员法》、《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家林业局《预防涉林渎职犯罪工作手册》,切实加强林业干部职工的法制教育,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及预防渎职犯罪的自觉性。

二、规范林业行政行为,进一步推进预防涉林腐败工作

要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推进预防涉林腐败工作的意见》在林权证发放、商品林采伐管理、林业行政执法行为、森林资源流转、涉林资金的收取、使用和管理、林业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林业行政自由裁量权、林业工作人员在公务活动中的行为等方面抓好规范工作,切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落实。

三、认真抓好信访工作,加大案件查办力度要继续保持信访和查办案件的力度,坚决惩处腐败行为,切实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

查办案件的重点:一是查办党员干部滥用职权、贪污贿赂、失职渎职以及利用行政审批权、行政处罚权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纪违法案件;二是查办各种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三是查办破坏森林资源、违法发政、违反林业法律法规使用国家林资金等违纪违法行为;四是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五是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六是商业贿赂案件;七是要继续加大对林业收费情况的自查自纠工作,从严整治基层站所及其工作人员执法不公、乱收费乱罚款、吃拿卡要等问题。同时要加大机关效能督察力度,严肃处理违反机关效能建设制度的人和事,优化林业发展的环境。

四、认真抓好林业综合执法监察工作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加强行政监督,认真履行职责,切实解决林业中出现的新问题

一是对林木采伐计划分配和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二是对林业行政执法进行督察。重点是征占用林地、林木招投标、森林资源流转、涉林资产管理和行政许可;三是对涉林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察。重点是加强对林业规费、资金的检查,严禁挤占、截留、挪用林业规费和其他资金,私设“小金库”。

五、关注民生,认真抓好纠风和民主评议行风政风工作

一要深化“行风评议”建设。坚持纠建并举,持之以恒,建立和完善纠风工作长效机制,认真查办涉及到“行风”内容的举报和上访;二是继续开展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民主评议、任职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函询、质询、罢免或撤换等工作。

六、继续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有效监督

 一是认真执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健全并并执行领导班子议事规则,进一步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二是深化招投标管理体制改革,学习借鉴先进工作经验,不断充实完善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规章制度,拓展服务内容,完善服务功能,规范招标行为;三是要针对林业工作点多、面广、线长,涉及法律法规多,情况复杂,把预防工作重点领域放在资源、资金。重点环节有:林业干部滥用职权;森林资源流转中不正当交易;违法违规管理使用林业资金;违法进行林木采伐限额管理(包括木材运输);违法审批林地征占用;参与和纵容非法木材企业违法活动;四是要创新监督机制。在内部,依法界定各职能部门的权责,按照权责一致原则,明确每一个工作人员的权力和责任,明确每一个环节的程序和奖惩标准,最大限度地减少自由裁量权,做到依法审批。强化对审批全过程的监督,每个审批环节要坚持公开、公正的原则,形成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内控机制。在外部,积极与旗纪委、检察院、人大、政协建立联合监督机制。及时向旗纪委请示报告,加强与检察机关沟通配合,争取人大、政协经常开展林业执法检查;五是切实加强政务公开。要注重加强网络建设,进一步促进林业依法行政,办事公开透明,规范林业权力运行,增强对工作人员在法律法规范围内正确行使权力的监督,有效防止权力的滥用现象。同时为林农和客户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服务。

 

 

二○一二年三月十六日

 

 

 

 

 

 

 

 

主题词:纪检 监察 要点

抄送:

鄂托克旗林业局办公室                  2012316日印发

共印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