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提高人民健康意识,改善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环境工作,根据旗委、政府《关于印发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旗办发[2013]22号)文件要求,结合林业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旗委、旗政府委的要求,以优化城镇人居环境、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为目标,以完善各项基础设施、改善办公环境为基础,以综合整治机关环境、提高机关办公环境为关键,动员全局上下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广泛开展创建活动,营造人人参与创建卫生城市的良好氛围,为努力建设市容整洁、环境优美、服务优质、人居环境良好的国家卫生县城而奋斗。
二、工作目标
按照旗委、政府的要求,结合《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力争到年底,完善林业系统组织机构、改善办公环境、提高环保意识,完成旗“四城联创”工作领导小组布置的创卫任务。
三、主要任务目标
㈠ 爱卫组织管理
1.成立组织机构。建立健全林业系统创卫组织机构,强化创卫意识、普及创卫知识、落实创卫责任,努力使职工的创卫素质,行为形成率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和要求。
2.美化办公环境。抓好办公区卫生、饮用水卫生和洗手间卫生监管工作,规范车辆停放秩序,规范资料管理等工作。
3.环卫设施完善,垃圾收集管理符合卫生要求,严禁乱排乱倒。
㈡ 健康教育
1.控烟健康教育。开展控烟教育宣传活动,在会议室等公共场所设有明显的禁烟标志。
2.重点人群健康教育。在我局院内开辟健康教育宣传专栏,并定期更换宣传内容。力争达到局职工和局家属区人员对健康知识知晓率达到85%以上,健康行为形成率达到70%以上。
㈢环境保护
1.组织管理。规范卫生管理,固定专人从事保洁工作,建立环境卫生管理监督制度。
2.基础设施建设。实行门前“五包”责任制,达到美化、绿化、靓化,除绿化带外,全部进行水泥硬化,并经常进行维修保养。
3.垃圾卫生管理。合理分布垃圾收集点,容器密闲,做到日产日清。
4、公厕卫生。公厕固定专人保洁,做到无蝇、无臭,做到地面、墙体整洁。
㈣ 病媒生物防制
对鼠、蚊、蝇、蟑螂等有害生物要进行监测,并根据监测结果进行控制,坚持环境治理为主的综合防制措施,不得使用违禁药物,对属、蚊、蝇、蟑螂密度等病媒生物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标准之内。
四、创建工作步骤
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的办法,共分为四个阶段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部署动员阶段(2013年4月1日—4月20日)
对照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和任务,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同时,成立林业系统创卫工作领导小组,广泛开展舆论宣传,营造浓厚的创卫氛围,迅速掀起创卫工作的高潮。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13年4月20日—6月30日)
对照国家卫生县城创建标准,按照职责做好各项创建工作。
第三阶段:自查自检及迎评阶段(2013年7月1日—7月31日)
对照《国家卫生县城创建标准》,寻找差距,细化工作,迎接旗“四城联创”领导小组验收,根据验评中发现的缺项和暗访意见进行整改落实,确保各项指标全面达标。
第四阶段:巩固完善阶段(2013年8月1日—12月10日)
做好创建资料整理,迎接考核验收。
五、保障措施
㈠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积极响应旗委、旗政府的号召,充分认识创卫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分析我局在创卫工作中的差距和不足,严格按照全旗创卫工作的总体安排和部署,统一思想、鼓足干劲,紧密配合,众志成城,齐心协力,扎实工作,提高对外形象,促进全旗经济又快又好发展,推进鄂托克生态建设进程。
㈡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创建工作坚持属地化管理原则,实行领导责任制。创卫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和部署创卫活动的主要任务,审定创卫工作方案、相关制度,研究涉及创卫工作重大事项,听取工作情况汇报等。领导小组要明确目标,量化工作,分解任务,细化职责,科学安排,落实责任,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创卫工作有条不紊顺利推进。各分管领导是创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二级单位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
㈢ 广泛宣传,发动群众
创卫工作是一项群众性的活动。要广泛发动,动员全民参与,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改善我们的生活、工作和学习环境。通过开展健康教育宣传及爱国卫生月等活动,增强广大职工的爱国卫生意识和环保意识,引导广大职工树立讲卫生、爱清洁、爱环境、爱远安的好风尚。在会议室、办公楼走廊内设置创建卫生单位广告和宣传标语,对创卫活动涌现出的先进个人给予宣传发扬,对有碍创卫活动深入进行的人和事要予以通报批评。通过宣传使全局上下形成共识,形成合力,自觉参与创卫活动,营造创建卫生单位人人有义务、个个有责任的良好舆论氛围。
㈣ 强化督查,狠抓落实
系统“四城联创”工作领导组要定期对阶段目标进行检查督促,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确保阶段目标按期实现,为我旗早日建成国家卫生县城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