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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鄂托克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春季中小学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大检查总结的报告
索 引 号: 000014349/2014-01845 |
分 类: 其他 ; 业务工作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2014年05月19日 |
名 称: 关于报送鄂托克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春季中小学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大检查总结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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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鄂食药监字〔2014〕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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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题 词: |
鄂托克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开展春季中小学校餐饮服务食品
安全大检查总结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切实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根据市局有关文件精神,我局自3月11日起,在学校食堂、学生食宿点开展了全面检查,加大执法力度,认真排查各类食品安全隐患,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大检查活动。
一、督导学校自查。督促辖区内学校(幼儿园)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题责任,认真开展自查,主动排查风险隐患,严防食物中毒发生,自查情况要上报旗食药监局,对自查中敷衍塞责、走过场的,要予以通报,并通报教育行政部门,并重点监督检查。
二、突出检查重点。以中小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为重点区域,重点检查是否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到位,《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是否执行到位,人员健康管理是否符合规定,原料采购查验制度是否落实、贮存加工是否规范,餐饮具及工用具清洗消毒是否符合规定。确保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到位,严查违法违规行为。同时狠抓监管责任落实,着力构建长效监管机制,对全旗学校食堂监管实现全覆盖、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截至目前,累计监督检查学校食堂及幼儿园食堂共29 家,下达整改通知书8家。
最后要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准备,落实12小时值班制度,如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第一时间做出应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