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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etk019/2014-15731 | 分 类: 公安、安全、司法 ; 业务工作;其它 |
发布机构:鄂托克旗司法局 | 发文日期:2014年10月27日 |
名 称: 鄂托克旗司法局关于上报2014年前三季度工作情况的报告 | |
文 号: 鄂司发〔2014〕85号 | 主 题 词: |
鄂司发〔2014〕85号
鄂托克旗司法局关于上报2014年
前三季度工作情况的报告
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根据要求,现将《鄂托克旗司法局2014年前三季度工作情况》随文呈上,请审阅。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七日
鄂托克旗司法局2014年
前三季度工作情况
2014年全旗的司法行政工作以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为目标,以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平安鄂托克”、“法治鄂托克”三大建设为着力点,以强化队伍素质为切入点,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继续深入推进司法为民“五项工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主动作为,推动全旗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发展,为鄂托克旗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2014年,自党的群众路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鄂托克旗司法局高度重视、认真谋划,周密部署,紧紧围绕“为民、务实、清廉”这一主题,不断创新发展服务和管理理念,努力打造为民、便民、服务于民的司法行政工作格局,并以司法为民“五项工程”促民生为载体全面推动鄂托克司法行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
一、法制宣传近民工程方面
注重将宣传教育放到首位,采取多项举措,积极创新法制宣传工作内容、形式和载体,推进“六五”普法规划顺利实施。通过开通手机信息平台、创办刊物、开设专栏、印发《居民适用法律文书范本》和《农牧民法律读本》等材料,制作印有法制宣传内容的手提袋、扇子、扑克牌、挂历等实用性物件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寓法于乐中,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知法、懂法、守法的自觉性,提高了全民法制素质。为了使法制宣传服务更加近民、便民、利民,我局立足本职,创新载体,强化服务,开通了一辆普法宣传法律服务直通车,服务民生、送法上门。积极开展“送法下乡”、法制宣传进嘎查村(社区)等活动,法律服务工作者利用“三下乡”、农牧民交流、赶集等节日、集会不定期深入到嘎查村(社区)集市、人口密集区等,到农牧民家门口开展法律宣传,提供法律服务,解决实际问题;以老百姓喜闻乐见的宣教形式,营造广大群众寓法于乐、轻松学法的氛围,深受群众欢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组织律师深入嘎查村(社区)开展法律宣讲、提供法律咨询服务23场次,受教育人数达3200余人。
二、人民调解安民工程方面
依托各基层司法所,实行司法所联动、公安派出所、基层法庭相关部门联调,矛盾纠纷就地化解率得到有效提高。根据相关行业特点探索成立“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交通事故民事赔偿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供暖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消费纠纷人民调解站”等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各基层司法所每半个月召开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分析会议,司法局每月召开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分析会议,定期上报排查情况。同时,我旗制订出台了《鄂托克旗各类人民调解组织调解纠纷补贴办法(试行)》,对全旗各类人民调解组织成功调解的各类矛盾纠纷,形成规范调解文书的予以补贴。简易纠纷每件补贴10-20元,一般纠纷每件补贴50-80元,重大、疑难纠纷每件补贴100-200元。今年以来,充分发挥“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作用,着力加大调处力度。与各苏木镇联动联调,变坐等上门为主动下乡办案,现场办公,听取意见建议,释疑解难。经常深入到苏木镇、嘎查村(社区)及各企业、单位,深入到人民群众当中,了解社情民意,发现存在问题,想方设法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切实做到“小事不出(嘎查)村、大事不出苏木镇”。今年截至目前,集中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4次,全旗各级各类调解组织排查化解矛盾纠纷359件,调解成功336件,调解率100%,调解成功率达93%以上。
三、法律援助惠民工程方面
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通过进一步畅通法律援助渠道,拓宽法律援助覆盖面,降低法律援助准入门槛,简化法律援助程序,完善法律援助便民措施,切实加大了法律援助力度,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依托苏木镇、嘎查村(社区),大力推进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建设,形成了旗、苏木镇、嘎查村(社区)三级法律援助工作网络。同时,依托工、青、妇、残等机构成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实现了服务网络全覆盖。目前,已依托苏木镇、工会、共青团、妇联、老龄委、残联等设立了12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全旗96个嘎查村(社区)均设立了法律援助联络点。同时,实施旗法律援助中心律师联系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制度,切实解决法律援助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真正实现了法律援助与农牧民群众的零障碍,最大限度的满足了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使凡是想通过、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上访问题的群众都能得到法律援助,真正做到“应援尽援”。今年截至目前,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援助案件65件,220余人得到了不同方式的法律援助。
四、法律服务便民工程方面
统一制作了集公证、律师、法援、法律服务为一体的“法律服务便民卡”;同时,政府为了规范行政行为,方便人民群众及时与法律工作者联系,成为老百姓的“贴身律师”,成立了由7名律师组成的旗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组;在全旗嘎查村(社区)建立城乡统筹矛盾化解法律顾问制度,按照“一村一顾问”的工作定位,确保每个村有一名法律服务工作者为该嘎查村(社区)的各项发展事宜提供法律服务,使得“村村都有法律顾问,人人享受法律服务”;引导公证、律师积极参与信访、矛盾纠纷化解、城市拆迁改造、嘎查村换届选举等公益事业;支持和鼓励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和律师参与涉法信访的调处。今年截至目前,公证处共办理各类公证700余件;律师事务所共办理各类案件184余件,对重大信访案件提供法律建议7条。
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有效解决法律服务门类多、服务资源分布不均衡、人民群众寻求法律服务不便等问题,更好地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职能作用。我局积极调整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整合法律资源,强化内部职能,于2012年建立了鄂托克旗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使其成为了集法制宣传、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律师、公证于一体的综合性司法行政法律服务平台。内设法制宣传、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律师、公证、综合服务等窗口,几乎已包括了司法行政的所有服务职能。此外,中心还拓展了青少年维权、妇女维权、涉法涉诉、劳动争议调解等服务事项。“一站式”法律服务模式使全旗的法律服务需求实现了从“分散”到“集中”,从“无序”到“有序”的转变。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鄂托克司法行政服务中心更是以“创新社会管理、维护公平公正、服务保障民生、促进社会和谐”为宗旨,力争使各项服务工作更加便民、利民、惠民。在中心实行服务内容、服务人员、服务承诺、受理条件、办理结果“六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实现资源共享、相互配合、协同作战,变法律服务工作“单兵种”为“合成军”,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获得更加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帮助,引导人民群众依法有序维权和化解矛盾,实现司法行政工作效能的最大化,切实为党委政府分忧,为人民群众解难。
五、矫正帮教爱民工程方面
通过采取“一帮一”、“一帮多”和“多帮一”的方式,对矫正、帮教人员开展了帮扶、关爱、学习三项活动,定期组织开展集中学习教育及公益劳动,不断加强矫正、帮教人员对法制宣传和党性教育的学习,对生活困难、无经济来源的,帮助其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做到矫正人员、帮扶对象住址清楚、就业情况清楚、思想动态清楚、家庭状况清楚、变动状况清楚。适时组织开展社区矫正人员家访活动,详细了解、全面掌握人员情况,从而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矫正工作。同时,为了切实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全面实施了矫正人员GPS手机定位和远程指纹图像信息管理系统管理模式,将全旗的矫正人员全部纳入系统管理,切实做到矫正人员不脱管、不漏管、不失控。目前,全旗共有刑满释放人员104名,社区矫正人员124名,无重新犯罪。
鄂托克旗司法局 2014年10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