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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etk019/2015-06971 | 分 类: 公安、安全、司法 ; 业务工作;其它 |
发布机构:鄂托克旗司法局 | 发文日期:2015年01月14日 |
名 称: 鄂托克旗司法局关于印发2014年度全旗司法行政重点工作任务绩效督查考评方案的通知 | |
文 号: 鄂司发〔2015〕2号 | 主 题 词: |
鄂司发〔2015〕2号
鄂托克旗司法局关于印发2014年度全旗司法行政重点工作任务绩效督查考评方案的通知
各基层司法所:
现将《鄂托克旗司法局2014年度全旗司法行政重点工作任务绩效督查考评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五年一月十四日
鄂托克旗司法局2014年度全旗司法行政
重点工作任务绩效督查考评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全旗司法行政工作效能,充分发挥绩效考评的激励、导向和监督作用,圆满完成司法行政2014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根据有关规定,经旗局局务会议研究,决定从2015年1月19日开始,对基层司法所实施2014年度全旗司法行政重点工作任务绩效督查考核。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评原则
坚持以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客观公正、公开透明、基层公认、群众满意的原则,逐步实现绩效考评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二、考评组织
旗司法局成立2014年度全旗司法行政重点工作绩效考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单阿拉腾达来
副组长:莫日根、邬晓峰
成 员:张树锋、武勇、乌云、马其其格。
领导小组下设考评办公室,考评办公室设在旗局办公室。
三、考评对象
各基层司法所
四、考评内容
旗委、政府和市司法局年度推进的重点工作;2014年年初全旗司法行政工作会议部署的重点工作。
五、考评等级
每项考核内容按“优秀”、“良好”、“一般”分别设定考评评估等级,考评满分为100分。具体等级是:
(一)优秀(90—100分)。基础工作扎实,能够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加强沟通和协调,积极采取措施推进重点工作,取得重要创新、突破和明显进展,得到上级有关部门和群众充分肯定。
(二)良好(80—89分)。基础工作较为扎实,能够按照上级有关部署采取措施推进重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三)一般(79分以下)。基础工作有待改进,重点工作推进有阶段性进展,工作成效一般。
六、考评方法
绩效考评成绩实行百分制,由日常监控、实地考评、民主评议、领导评价四部分组成。绩效考评成绩=日常监控(30%)+实地考评(50%)+领导评价(20%)。
(一)日常考评。局机关各科室根据2014年全旗司法行政工作任务和各基层司法所年度工作自查报告,并结合对各基层司法所日常监控掌握的情况进行考评。
(二)实地考评。由旗司法局绩效考评领导小组组长带队,抽调局机关各科室为成员的督查考评组对各基层司法所进行考评。按照2014年度全旗司法行政重点工作部署,对重点工作成效进行综合考核评价,采取听、看、评的方式逐项进行考评。听,即听取考评对象各项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的全面汇报及苏木镇和相关部门的意见。看,即查看本年度考评对象为推进重点工作出台的主要文件、会议记录以及向苏木镇党委、政府汇报或请示工作的请示或专题报告等。评,即考评组考评。
(三)领导评价。由旗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对各基层司法所开展各项重点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七、考评时间安排
考评工作从2015年1月19日开始,2015年1月22日前完成。具体安排如下:
1月19日(星期一)上午:蒙西镇司法所
下午:棋盘井镇司法所
1月20日(星期二)上午:苏米图苏木司法所
下午:阿尔巴斯苏木司法所
1月21日(星期三)上午:木凯淖尔镇司法所
下午:乌兰镇司法所
八、工作要求
(一)考评工作要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实事求是,杜绝形式主义和弄虚作假,要严肃纪律、严格要求、严格程序、严格标准,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各基层司法所要高度重视考评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考评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各基层司法所接此通知后,要高度重视,按照《2014年度旗司法局对基层司法所工作考核目标及评分标准》的要求,根据实地考评工作安排,认真做好相关文件、图片、视频、台账等资料的准备工作和考评座谈会的组织工作。
旗司法局考评办公室联系人:马其其格
联系电话:6221503
附件1:2014年度旗司法局对基层司法所工作考核目标及评分
标准
附件2:工作满意度评议表
鄂托克旗司法局 2015年1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