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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鄂托克旗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百日”大检查行动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00014349etk009/2013-02822 分  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鄂旗安监局 发文日期:2013年01月20日
名  称: 鄂托克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鄂托克旗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百日”大检查行动方案的通知
文  号: 53号 主 题 词:

安监局各二级单位

    现将《鄂托克旗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百日”大检查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十

 

 

鄂托克旗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隐患

排查治理“百日”大检查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鄂尔多斯市安监局关于印发全市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百日”大检查行动方案的通知》(鄂安监发〔2013〕10号)文件精神,全面开展我旗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工作,强化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一系列工作部署的落实,促进全旗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稳定好转,为我旗转型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打击取缔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排查和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完善安全生产各项制度建设,确保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顺利推进。从而实现我旗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检查的范围

各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

企业和电力企业。

三、检查内容

(一)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三同时”的执行情况;

(二)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情况;

(三)全员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

(四)隐患排查治理台帐登记情况;

(五)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制度的建设和落实情况;

(六)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

(七)企业法人承诺制度落实情况。

(八)对几个重点行业企业的检查:

冶金企业:重点查有限空间、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煤气区域和高温液态金属运输作业等重点环节和场所。设备设施、作业区域风险辨识;安全风险较大作业管理档案;安全风险较大作业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开展专项培训教育;应急预案;必要的应急装备和器材;高炉风口平台、炉身、炉顶、热风炉等区域煤气泄漏、冷却壁损坏、炉皮开裂、炉顶设备装料系统等重大危险部位和区域;煤气生产、输送环节防止煤气泄漏、中毒、应急等制度,煤气监控和防护设施的配置和运行检查情况。

水泥企业:针对水泥生产企业工序复杂、风险点多,生产作业涉及高空、高温、高速等特点。重点排查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持证上岗,规范机械设备操作行为;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情况;机械设备各传动部位必须有可靠机械防护装置;投料口以及不能在机械运行时进入或接触的部位,必须要有可靠的护栏和警示牌;对机械进行清理积料、捅卡料、维修保养等作业,应遵守停机断电挂警示牌制度。

轻工企业:主要排查治理其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以及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

机械企业:主要排查治理机械伤害和触电事故的发生,重点检查配电安全、漏电保护措施、接地保护措施、机械伤害、操作规程是否明示、机械设备维修保养安全检查。

商贸企业:开展重点消防部位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落实建筑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等消防安全措施;用气、用电安全管理;重大隐患整治进展和销号检查情况等。

电力企业:各种供用电制度是否健全,资料是否齐备。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用电管理制度、送停电制度等是否建立,并有效执行;各种相关应急预案是否制定并实施。主网线路通道是否按时巡查,高杆植物是否及时清理,保护区内非法作业、修建、堆放等是否禁止,各变电站是否按时维护检测,各电力建设项目是否规范建设等;各用电企业是否配备相应电工,电工是否做到了持证上岗,配电室是否管理规范。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成立鄂托克旗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百日”大检查领导小组。

组  长:高广增     

副组长:郭  鹏、黄门克、陈立志、康孝荣  

成  员:李利平、乔  墩、高向波、郝海君、史永峰  

五、工作方法及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3年1月30日前)

根据全旗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百日”大检查总体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制定检查计划和具体方案。搞好宣传工作,将相关文件精神传达至有关企业,并进行动员部署,并要求企业立即开展自查工作。

(二)排查治理阶段(2013年2月1日—2013年2月28日)

各二级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全面组织开展冶金等工贸行业隐患排查治理“百日”大检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所查行业内所有规模以上冶金等工贸和电力企业逐个进行检查,对所有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许可管理的冶金等工贸企业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一般隐患,立即责令其整改;对重大隐患挂牌督办,跟踪落实,直至隐患根除,情节严重且拒不整改的,要进行严肃处理,确保隐患整改治理率达100%。

(三)巩固提高阶段(2013年3月1日—3月10日)组织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回头看”,检查排查出的隐患是否治理到位,隐患排查监管机制是否建立健全等。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认真对待此次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深入基层,组织开展好检查和督查工作。切实加强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并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方案要做到责任明确、措施得当、重点突出。

(二)深入检查,注重实效。要对重点企业,全面细致地进行排查整治,做到检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隐患;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对已发现的隐患和重大危险源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对此次检查中发现的新隐患和重大危险源都要登记建档,落实整改措施和监督措施,确保大排查大整治收到实效。

(三)落实责任,及时整改。要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及时进行整改;暂时不能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严重影响人员生命及财产安全的要立即停产停业整顿。同时,要做好整改措施跟踪督导、整改完毕后的备案登记等工作,坚决防止检查走形式,整改走过场。

(四)全面分析,认真总结。各工作组要在认真检查的基础上,实事求是、客观全面进行分析,将所查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百日”大检查总结务于3月10日前报综合业务股。

 

 

 

 

 

 

 主题词工贸行业  排查治理  大检查  方案  通知

抄送:鄂尔多斯市安监局

鄂托克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31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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