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鄂托克旗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鄂托克旗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7年4月7日
鄂托克旗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
为持续巩固安全生产大检查百日攻坚行动成果,不断深化各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确保全旗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按照鄂尔多斯市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持续安全督查工作机制的通知》(厅发〔2017〕5号)和鄂尔多斯市安委会《关于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通知》(鄂安发〔2017〕2号)要求,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自治区党委李纪恒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系统建设,持续开展以道路交通、煤矿、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和非生产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等各项工作。巩固提升大检查以来取得的成果,加大隐患排查整改力度,解决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着力提升依法监管能力和整体安全水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和自治区七十周年大庆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检查的重点内容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在前一阶段安全生产大检查百日攻坚行动排查治理各类问题隐患的基础上,坚持继续抓好全旗所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要更加突出党的十九大和自治区成立70周年大庆等重要时间节点以及各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检查,坚决抓好安全生产各项重点工作措施不折不扣落实。
(一)经济开发区(园区)、旗(市)直部门层面
1.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安全生产信息化平台建设情况。
2.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情况。
3.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建立全过程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制度情况。
4.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情况。
5.落实安全生产执法措施,制定实施安全监管执法计划,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建立责令停产整顿和关闭取缔企业台账,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情况。
6.贯彻落实《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对督查检查中发现的所有重大隐患建立台账并及时进行督促整改,对一时难以完成整改的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督促企业制定整改方案、落实防范措施;对上级督查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制定并落实针对性解决办法和措施等情况。
7.强化党的十九大、自治区成立70周年和汛期、岁末年初等重点时段安全专项治理,深入开展煤矿淘汰退出、水害防治、矿山采空区、建筑施工事故隐患、电气火灾隐患专项整治,打击超层越界等“五假五超”行为,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巩固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治攻坚战成果,持续推进非煤矿山、烟花爆竹、粉尘渉爆、道路运输、消防、金属冶炼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等情况。
(二)企业层面
1.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制度情况。
2.建立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情况。
3.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情况。
4.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隐患自查自改,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发现的所有隐患建立台账,并按要求及时进行整改,做到闭环管理;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隐患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等情况。
三、检查方式
(一)主体责任方面:各企业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彻底的自查,重点排查安全隐患和管理漏洞,特别要注意对盲区和死角的监督检查。
(二)监管责任方面:各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对所辖地区和行业领域进行全面检查,对事故易发、频发、多发的企业和行业领域进行重点跟踪检查。
旗委、政府将派出督查组,通过明查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定期不定期对各地各部门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开展情况、专家会诊情况和隐患排查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四、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我旗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鄂托克旗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曹文清 旗委副书记、政府旗长
副组长:赵晓虎 旗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吴燕平 旗委常委、政府副旗长
山 丹 旗委常委、政府副旗长
田生华 旗委常委、政府副旗长
杨雨龙 旗委常委、组织部长
武占宽 旗委常委、纪委书记
李瑞敏 旗委常委、办公室主任
尚二平 旗委常委、宣传部长
苏新亚 蒙西高新技术工业园区党工委书记、
管委会主任
王 兵 鄂托克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
萨仁托雅 旗人大副主任
奇景阳 政府副旗长、公安局局长
哈永宏 政府副旗长
邬建勋 政府副旗长
云小平 政府副旗长
敖腾巴雅尔 旗政协副主席
马韵波 检察院检察长
成 员:纪小虹 蒙西高新技术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苏雅拉图 鄂托克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武永宁 政府办主任
孔垂军 旗委办副主任、督查室主任
张彦新 旗委办副主任
刘志亮 政府办副主任、法制办主任
青格乐 政府办副主任、督查室主任
常存旺 安委办主任、安监局局长
乌云特古斯 监察局局长
朝 克 旗委组织部副部长
朱瑞峰 旗委宣传部副部长
杨丽霞 编委办主任
卢国锋 考核办主任
高 宇 政府办副主任
张 军 财政局局长
贺 耿 发改局局长
蒋治军 经信局局长
康振华 住建局局长
奇 峰 交通局局长
乌兰花 环保局局长
乔世怀 煤炭局局长
王瑞雪 国土资源局局长
巴雅尔图 人社局局长
高莲芳 教育局局长
尚鹏飞 民政局局长
白海峰 农牧业局局长
巴图德力格尔 水务局局长
李月生 林业局局长
徐 旭 水保局局长
沈国俊 粮食局局长
云苏米雅 文化局局长
张 勤 旅游局局长
乔 斌 卫计局局长
武子龙 规划局局长
云水生 执法局局长
白牡丹 民宗局局长
兰 峰 房管局局长
王 维 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阿拉腾布拉格 农机局局长
柳 钊 基建办主任
乌吉斯古林 气象局局长
王额尔德木图 就业局局长
贺建平 螺旋藻产业园区、轻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
达来牧仁 查布石膏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
刘欣恒 鄂托克经济开发区安监局局长
王 瑞 蒙西高新技术工业园区安监局局长
高 强 鄂托克供电分局局长
丁 虎 棋盘井供电分局局长
底瑞君 鄂托克经济开发区质监分局局长
杨志刚 消防大队大队长
陶红兵 鄂托克运管分局局长
纪爱萍 总工会主席
段莲芳 团委书记
杨其其格 妇联主席
赵 栓 乌兰镇党委书记
乌尼尔 蒙西镇党委书记
杨丽梅 木凯淖尔镇党委书记
白朝格吉乐图 阿尔巴斯苏木党委书记
阿拉腾朝鲁 苏米图苏木党委书记
奇牧人 棋盘井镇镇长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苏木镇、各部门要清醒认识当前我旗安全生产形式的复杂性和安全生产工作任务的艰巨性,高度重视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立即制定详尽有效的检查方案。主要领导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靠前指挥,亲自部署,深入基层和安全生产一线,狠抓责任落实,把安全生产检查作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重要举措,切实抓紧、抓实、抓好。
(二)加强检查,整改隐患
各苏木镇、各部门要结合安全生产规范性执法工作的开展,督促企业聘请专家参与检查,提高检查效果。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和隐患要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限期整改和复查,对重大隐患要列出清单、落实责任、挂牌督办并跟踪整改,凡在时限内不能整改到位的,一律停产整顿,确保一般隐患排查整改率100%,重大隐患整改监控率100%,确保整改落到实处,做到闭环管理。
(三)畅通信息,认真总结
各苏木镇、各部门要认真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要将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于4月15日前报旗安委办,并于每个季度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上报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本季度工作总结,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结束后,要将检查情况总结和整改结果,于2018年1月5日前报旗安委办。
联系 人:陈心悦;
联系电话:62220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