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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煤炭局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认真开展煤矿汛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索 引 号: 000014349etk006/2014-03264 |
分 类: 国土资源、能源 ; 其它 |
发布机构:鄂托克旗煤炭局 |
发文日期:2014年06月16日 |
名 称: 旗煤炭局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认真开展煤矿汛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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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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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题 词: |
鄂托克旗煤炭局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认真组织辖区煤矿开展汛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一是落实汛期安全监管责任。旗煤炭局成立了雨季“三防”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并下发加强煤矿汛期防洪防汛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及汛期重点煤矿安全监管人员。同时进一步明确安检员、救护队员、煤管路站人员、纠察队员、矿区发展协调服务中心汛期监管责任。并要求各煤炭企业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雨季“三防”工作实施方案、汛期值班安排表,形成了上下联动,责任明确的网格化汛期安全监管责任体系。
二、扎实开展汛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4月中旬开始,旗煤炭局制定了汛期安全专项检查表,突出重点煤矿、重点环节从防治水制度及机构人员配备情况、探放水制度落实、地面防治水措施落实等方面认真排查煤矿汛期安全隐患,并就存在的问题要求煤矿落实责任、时限、措施予以整改,安检人员跟踪监督整改,实现闭环管理。
目前,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旗煤炭局按照自治区、市煤炭局工作要求,正在组织开展防治水回头看和煤矿井下设备专项检查工作。
三、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工作。旗煤炭局联合市煤炭局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将组织辖区煤矿开展以水害为主的应急演练,进一步完善煤矿应急预案体系,提高预案的严谨性、针对性和操作性,提高煤矿应急处置、工人自救、互救能力。
目前,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按照煤矿雨季“三防”工作要求,旗煤炭局正在组织开展煤矿汛期安全检查,进一步落实汛期煤矿企业安全监管责任,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力度,确保辖区煤矿安全度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