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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17-00613 | 分 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业务工作 |
发布机构:鄂托克经济开发区质监分局 | 发文日期:2017年06月23日 |
名 称: 关于辖区2017年上半年质量分析情况的报告 | |
文 号: 鄂质鄂分局发〔2017〕51号 | 主 题 词: |
鄂尔多斯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鄂托克经济开发区分局关于辖区2017年上半年质量分析情况的报告
今年以来,我局以促进经济发展为目标,以质量、安全为主线,以特种设备监管为重点,全面提高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有效性,为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确保产品质量安全、提高产品整体质量水平做出积极的贡献,上半年鄂托克经济开发区质量安全状况总体保持稳定,未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和区域性、系统性、行业性质量安全问题,未发生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现将鄂托克经济开发区2017年上半年质量分析情况报告如下:
一、质量安全基本情况
(一)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
上半年,内蒙古自治区质监局对我局辖区14家企业生产的9种产品(共27个批次)进行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截至目前,第二季度现场抽样工作已完成,正在进行产品检验。第一季度,我局辖区1家滴灌带生产企业生产1种规格型号为MGD 16×200-3.0-100-B 壁厚:0.20mm的滴灌带经监督抽查后处理复检仍不合格,经分析研判,该类产品属产品质量高风险产品。目前,我局已对上述滴灌带监督抽查后处理复查仍不合格企业进行立案查处。
(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涉证企业监管情况
上半年,我局辖区实行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生产企业有32家,证书共计37张。其中,水泥企业10家、危化品企业20家、轨枕企业1家、钢筋企业1家。相关企业全部建立了质量档案,并认真开展了分类监管工作,分类情况为A类企业2家、B类企业30家。截至目前,我局辖区有1家水泥企业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已由内蒙古质监局受理,已通过现场核查,待发证中。下一步,我局继续加强无证生产查处力度,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杜绝无证生产现象的发生。经排查,我局辖区2017年共有6家企业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将要到期换证,我局已将到期换证预警通知下发至各相关企业,要求换证企业在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提出换证申请,届时我局将积极帮助换证企业开展生产许可证的换证工作。
(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
1.全面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我局辖区共有143家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3892(台、件、套)特种设备,其中锅炉129台、压力容器2791台、起重机械552台、电梯271部、厂(场)内机动车144辆、压力管道180462.48米、大型游乐设施5套,各类气瓶2万余只。上半年,我局共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113家,共排查出一般隐患151项,已消除一般隐患52项。下一步,我局将加大特种设备检查力度,加大隐患整改力度,加大特种设备风险管控能力,确保辖区内特种设备安全。
2.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年初,我局重新修订了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实施方案、《安全监管责任制度》及《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与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共签定《特种设备安全生产责任状》143份。
3认真开展电梯安全专项执法检查。我局组织专项检查组对辖区46家电梯使用单位开展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共检查电梯125部。
4.举办特种设备作业及管理人员培训班。上半年,我局分别在棋盘井、蒙西两地举办为期6天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及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和考试,共开设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厂(场)内机动车等5个专业班,由市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培训中心专业培训老师,对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进行了培训,共计417人参加本次培训及考试,考试合格率达到87.5%。
5.安全生产月活动形式多样。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安全文化创建工作,提高社会各界安全素质和安全意识,促进辖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6月16日上午,我局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参加鄂托克经济开发区和蒙西高新技术工业园区组织的“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活动现场主要通过摆放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气瓶、电梯、起重机械及游乐设施常见事故及典型案例等宣传展板以及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宣传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民用液化气瓶、电梯、扶梯等特种设备安全使用常识;宣讲涉及特种设备安全的法律法规。此次活动在各部门的支持和配合下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应和社会效应,共出动工作人员12人次,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展示安全宣传展版7块,接受群众咨询50余人次,切实把特种设备安全宣传扩散到各行各业,强化了全民安全意识,营造了学法、知法、用法、守法的特种设备安全法制氛围。
二、质量基础工作情况
(一)质量管理工作
大力开展名牌发展战略。目前,我局辖区内共有获得主席质量奖企业2家、获得市长质量奖企业2家、9家企业的18种产品获得内蒙古名牌产品称号,内蒙古名牌产品数量占全市30.5%,双欣集团董事长乔玉华作为2017年市长质量奖个人奖项候选人正在公示;与此同时,我局积极推荐棋盘井园区申报“全国煤电能源转化产业知名品牌示范区”和蒙西园区申报“全国电石深加工产业知名品牌示范区”项目,现申报材料均已报至自治区质监局,自治区质监局将重点向国家质检总局推荐上述两家园区的项目申报。
在培育名牌产品工作中,一是抓动员,推进品牌创建氛围营造;二是抓调研,推进争创名牌积极性;三是抓帮扶,推进质量保障水平的提升;四是抓指导,推进品牌争创工作健康有序开展,极大的调动了辖区企业争创品牌的积极性。上半年,我局将10家企业的13种产品列入鄂尔多斯市2016-2017年内蒙古名牌产品培育目录,下一步将对企业进行名牌产品申报等工作进行指导,争取在我局的帮扶下,列入目录的产品成功获得内蒙古名牌产品称号。
(二)开展自愿性认证活动监督检查工作
按照自治区质监局、鄂尔多斯市质监局的统一安排部署,结合认证认可综合业务监管平台的认证活动安排,我局共对3家企业4项目9次的自愿性认证现场进行监督检查。通过检查,认证机构现场审核检查人员、检查时间均与认证评审计划一致。通过开展此项活动,进一步规范认证机构认证行为。
(三)强化标准化引领工作
1.开展标准化专家库专家征集工作。通过各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的组织推荐及个人自荐,经认真甄选后,确定首批鄂托克经济开发区标准化专家库入选专家,专家涉及多个领域,包括行政管理、安全管理、化工、冶金、电力、机械制造、矿产开发,共计37人。
2.开展重点企业标准体系建设工作。邀请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相关专家深入企业帮助企业梳理标准化工作相关资料,建立、健全企业标准体系,力争创建4A级(国家级)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3家、3A级(自治区级)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11家。目前,14家企业已全部完成专家现场指导工作,正在进行标准体系运行和前期自查整改过程中,为下一步通过标准化良好企业评审组的确认验收做准备。
3.深入开展标准化培训工作。上半年,多次邀请全国知名标准化专家到园区进行培训工作,累计对46家企业的200多名专兼职人员进行了专业培训。培训主要围绕建立企业标准体系、循环经济标准化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开展。
4.召开2个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成立大会。由我局推荐申报的“自治区循环经济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自治区工业园区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获得了自治区质监局的同意组建批复,秘书处分别设在内蒙古鄂托克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内蒙古鄂托克经济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经过前期对2个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成立大会相关事项精心筹备,2个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成立大会于4月13日胜利召开。上述2个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是目前全市仅有的2家地方标准专业技术委员会,全部落户鄂托克经济开发区。
5.开展标准自我公开声明工作。共为辖区20家企业的59项产品执行标准办理了《产品标准注册登记证》,22家企业的54项产品标准实行了自我声明公开,其中国家标准49项,企业标准5项。
6.积极开展采标工作。截至目前,辖区内共有3家电石生产企业已取得“采标”证书。上半年,我局积极鼓励引导辖区内1家硅铁和硅锰生产企业开展采用国际(国外)先进标准工作,目前申报材料已报至市质监局进行审核。
7.强有力推进方标准制修订工作。由我局推荐的辖区内2家企业拟承担制订的3项涉及工业领域的地方标准:分别是由蒙古双欣环保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的《工业用醋酸甲酯》、《工业用乙醛》和内蒙古鄂尔多斯电力冶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氯碱化工分公司制定的《工业用片碱中镍含量的测定》3项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稿和编制说明已编写完成并提交相关专家组的论证通过,下一步将审定发布实施。
8.发布《鄂托克经济开发区企业联盟标准管理办法》。由我局牵头编写的《鄂托克经济开发区企业联盟标准管理办法》,经过广泛的意见征求,并进行了再修订、补充后,已于近日正式发布。该《办法》的发布,为鄂托克经济开发区内企业制定联盟标准提供了依据,为提升企业标准水平和产品质量,促进园区内企业以及产业的有序竞争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通过制定企业联盟标准,以标准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必将更好地发挥标准化在企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9.两个国家级循环经济标准化示范园区落户鄂托克旗。由我局推荐上报的棋盘井园区和蒙西园区各自承担的国家级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于2017年2月份,由国家标准委、国家发改委联合发文批准立项,该项目全区共批准了3家园区承担,我局辖区占2个名额。
三、强化民生计量服务工作
(一)签订诚信计量承诺书、责任状。我局与辖区内的2家出租车运营公司分别签订了《鄂尔多斯市出租汽车企业诚信计量服务承诺书》,与辖区内3家眼镜店、4家大型超市、5家加油站、34家企业签订了《新形势下全面加强计量管理工作目标责任状》,并制定了《鄂托克经济开发区质监分局计量监督管理制度》。
(二)开展在用强检计量器具登记备案工作。为进一步规范辖区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工作,加强法制计量的实施和监管,并结合国家质检总局下发的《关于贯彻落实取消或停征4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决定的通知》(国质监财函〔2017〕140 号)文件中停征强制检定收费的要求,我局印发了《关于对辖区在用强制检定计量器具依法实施登记备案和依法开展检定的通知》,同步开展停征收费政策宣传、解读和在用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登记备案工作。目前,各相关单位已陆续进行强检计量器具备案,免费检定工作有条不紊进行。
(三)开展“5·20世界计量日”宣传活动。在“5·20世界计量日”宣传活动中,我局结合宣传主题“计量与交通”,开展了丰富多彩的计量宣传服务活动。活动中,累计发放计量宣传资料2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35人次。
三、质量安全隐患和预警分析
(一)存在的问题
1.政府质量工作机制还未健全。各经济主管、质量监督、市场监管等部门,虽然开展过联合执法、安全检查等协作,但在经济数据使用、产品信息公开、行政监督管理、工业发展规划等方面还没有真正做到资源共享、信息共用,沟通不及时,各自为阵较多,可能产生监管死角、监督不到位的风险。
2.部分企业质量意识还不够强。我局辖区还有相当多的企业质量意识还比较陈旧,重视产品的数量不重视产品的品质,重视产品的外观不重视产品的性能,重视产品生产不重视质量管理,重视产品销路不重视生产可持续性,导致产品生产过程把关不严,产品质量安全得不到最大的保障。
3.品牌建设相对松散。我局辖区获得内蒙古名牌产品企业数量有所增加,但未形成“以点带面”的效果,原因是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及相关企业对品牌重视不够,品牌宣传、品牌运用、品牌激励等机制不健全,执行力不够。
4.标准化建设刚起步。经过我局努力,标准化工作有了一定的改观,但企业标准化意识薄弱,形成标准化产业集群周期长、整体效果不明显,政府对标准化宣传、运用、奖励机制不健全。
5.“特种设备安全”问题较突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法律法规意识淡薄,安装、使用随意性较大,缺乏相关的专业管理知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未经定期检验、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后未注册登记等违法违规现象时有发生。
(二)措施和建议
1.深入开展质量宣传培训。利用门户网站、新闻媒体、发放宣传册等手段积极宣传实施名牌战略,宣传产品质量法律法规,宣传质量安全知识,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对广大群众开展质量普及教育,提高全社会质量意识,推动企业走质量效益型道路。
2.强化从政府层面推动品牌造势。从政府层面营造追求品牌、重视品牌、激励品牌的氛围,为辖区企业树立标杆,为企业品牌发展造势,促进企业从数量立企到质量兴企的转变,从生产产品到创建品牌的提升,为实现经济转型升级作出贡献。
3.发挥质监职能优势抓好服务。充分发挥质监部门在产品质量行政法律法规、产品质量检验检测、计量器具检定校准、标准化工作人才等方面优势,广泛深入工业园区、深入重点企业,在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标准体系建设、产品质量过程控制、新技术应用研究、新产品开发生产、工艺改进的技术改造等方面与企业对接,全方位、零距离为企业提供点对点服务,增强企业核心技术优势和产品市场竞争力,不断提升辖区产品质量整体水平。
4.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完善质量信用档案,严格实施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建立企业质量信用档案数据库,公布质量守信、失信企业“红黑榜”,引导企业严格自律、诚信经营,承担质量安全责任。
5.全力推进标准化建设。引入第三方标准化技术服务机构,对辖区标准化工作进行指导,切实加强辖区企业标准化意识,加大政府宣传力度,全力推进辖区标准化建设工作。
6.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和重点监控设备专项安全监管,推进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工作,加强重点场所、重点企业在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