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嘎查、二级单位:
为切实加大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力度,进一步维护我苏木草原生态文明建设成果,保障农牧民切身利益,严厉打击外来人员在我苏木范围内非法捕捉野生蝎子的违法行为,根据《鄂托克旗委办公室 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捕捉野生蝎子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鄂旗办发〔2015〕33号)文件要求,经苏木党委研究决定,成立两个打击非法捕捉野生蝎子执法小组。
一、具体人员分配:
第一组:
组 长:巴图孟克 政法书记
副组长: 吉雅图 阿尔巴斯苏木派出所所长
房立生 阿尔巴斯交管中队队长
马 希 草监局阿尔巴斯草监所所长
成 员:苏日嘎木吉 农牧林水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古斯乐图 农牧林水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张文武 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
孟根布拉格 阿尔巴斯苏木派出所民警
孟 克 阿尔巴斯苏木派出所民警
赵志杰 阿尔巴斯交管中队民警
王耀泉 阿尔巴斯交管中队民警
张彦祥 森林公安赛乌素分队民警
王海峰 森林公安赛乌素分队民警
第二组:
组 长: 牧 仁 政府副苏木达
副组长: 哈斯巴根 农牧林水服务中心主任
杨哈达 林业局办公室主任
秦呼和 森林公安赛乌素分队队长
成 员: 德勒黑 农牧林水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朱建龙 农牧林水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宝 林 草监局工作人员
那日苏 恐保局工作人员
伊布格勒图 阿尔巴斯苏木派出所副所长
宝音图 阿尔巴斯苏木派出所民警
奥咏奇 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
青 山 阿尔巴斯交管中队民警
扎拉嘎 阿尔巴斯交管中队民警
第一组执法行动召集人苏日嘎木吉(联系电话:18904770770),第二组执法行动召集人哈斯巴根(联系电话:13947759480),报警电话:0477-2282021(苏木值班电话)、18904770770(苏日嘎木吉)、13947759480(哈斯巴根)。
二、协同单位
非法捕捉野生蝎子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由政府苏木达乌都总负责,苏木政法书记巴图孟克和分管农牧业工作副苏木达牧仁具体负责,会同林业局、草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恐保局、阿尔巴斯苏木派出所、阿尔巴斯交管中队、森林公安局七个单位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坚持长期严抓严管,切实保护草原生态环境。
三、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从2015年5月10日开始到2015年8月10日结束,为期90天。
四、相关要求
(一)实行每周轮流值班制,第一组从5月11日开始值班,依次顺延,周六日、节假日不休。各值班成员在值班期间,一律不得请假,如有特殊情况,可找人接替值班,并保持通讯设施24小时畅通。
(二)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各组在开展执法行动的同时,要积极开展生态保护、法律知识宣传工作,动员广大农牧民参与到行动中来,提醒广大农牧民一旦发现线索要及时向执法小组报告,增强联合打击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告诫农牧民切勿采取过激行为,避免引发矛盾冲突。
(二)要开展积极劝返工作,执法小组要加强对各要道入口的盘查力度,对进入我苏木实施非法捕捉野生蝎子的可疑机动车辆、人员进行阻截劝返,对不从劝返的人员,通知相关执法部门进行查处。
(三)要注重教育引导,对非法捕捉野生蝎子的不法分子,要耐心、细致的讲解相应法律法规,通过进行批评教育,使其从思想上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避免非法捕蝎人员再捕行为。
(四)要加强打击惩处力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管理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对非法捕捉野生蝎子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社会效果。